楠木軒

執法犯法、靠案吃案,沈德詠被雙開

由 習國防 發佈於 綜合

長安街知事微信公眾號 | 記者 周經緯

9月7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全國政協原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主任沈德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沈德詠於今年3月21日官宣落馬。通報指出,他大肆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縱容默許親屬、秘書利用其職務影響充當司法掮客。

沈德詠 資料圖

經查,沈德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罔顧黨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

違反組織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

公器私用,縱容默許親屬、秘書利用其職務影響充當司法掮客,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

喪失紀法底線,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敗、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沈德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沈德詠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