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陷悔恨的泥沼中不能自拔,但我已看清了過去,想洗心革面,重拾未來。”留置後,雲南省普洱市景東縣人民醫院原院長王慶華如是懺悔。
在醫院工作期間,王慶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走出體制外依舊利用原職務的影響力攫取私利,最終成了違紀違法的反面典型。
從普通醫生到科室主任,再到一院之長,在領導同事、親朋好友眼中,王慶華曾經是能力突出、人脈資源廣的“人物”。然而,王慶華沒有隨着職務的晉升擔負起更大的責任,反而利用職務便利不斷謀取私利。
1999年,時任景東縣人民醫院外二科主任的王慶華經同學介紹,認識了當時掛靠雲南某醫藥公司做藥品銷售的王某。后王某找到王慶華,提出讓王慶華在工作中使用他代理銷售的藥品,給王慶華一定比例的藥品使用提成,王慶華同意了。2000年至2005年,王慶華先後20次收受王某送來的藥品使用回扣3.6萬元。
2008年至2017年期間,王慶華還利用擔任景東縣人民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在景東縣人民醫院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採購以及工程款撥付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受賄9.2萬元。
權力變現產生的利益讓王慶華忘乎所以,他與王某因利益交織而成的關係一直延續到了辭職以後。
2018年年初,王慶華辭去景東縣人民醫院院長職務及公職,到昆明自謀職業並進入雲南某醫療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
到昆明後,王慶華與王某走得更近了。倆人經常一起吃飯、打球,王某時不時跟着王慶華去各地醫院跑業務。王某還約王慶華合作,讓王慶華利用“剛辭職不久,關係和影響都還在”的機會,跟他一起銷售醫療器械,許諾分一半利潤給王慶華。
2018年起,王慶華帶着王某等人先後到普洱市內的多家醫院,找到曾經的下屬、老同學、老朋友,直奔主題説情打招呼,請他們幫忙關照王某的醫療器械銷售。打通關節後,一旦有采購需求,醫院方面就聯繫王慶華,王慶華再通知王某,後續由王某進行操作確保中標。
據辦案人員介紹,2018年至2020年三年間,王慶華利用擔任景東縣人民醫院原院長形成的影響力,通過向特定關係人説情打招呼,為請託人銷售骨科耗材、醫療器械提供幫助,收受請託人財物共計337萬元,其中177萬元尚未兑現。
“辭職出來第一年,發現根本不像之前想的那樣事事順利、圓滿。看看周圍做生意的老同學、老朋友各個都豪車、洋房,心裏落差就更大了……他們約我利用我的人脈關係一同去銷售醫療設備,我也就根本不考慮什麼對不對,就四處帶着他們到老同學、老部下任主要領導的醫院説情打招呼。”王慶華剖析心路歷程説。
8月23日,王慶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雲南省普洱市景東縣紀委監委 羅曉清 || 責任編輯 周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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