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6日,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7個典型案例進行集中通報。除了湖北磷污染問題,還有以下6起。
督察組在吉林省發現,長春市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24萬餘噸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築垃圾違法填埋在農安縣燒鍋鎮第二機磚廠的取土坑,嚴重威脅地下水安全。坑內地下水多項指標嚴重超標,其中菌落總數超地下水Ⅲ類標準限值1199倍。
督察發現,山東省泰安市寧陽化工產業園工業污水長期直排,環境污染問題突出。這一產業園長期忽視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園區污水總管沿海子河存在多個溢流口,高濃度化工廢水長期直排,海子河水質受到嚴重污染。
督察組認為,廣東省茂名市全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僅為34.5%,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污水管網缺口巨大,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同時,多家污水處理廠“曬太陽”不能正常投運。
在四川,督察組提出,2014年以來,遂寧新景源生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從污水處理廠接收大量污泥,在未採取任何無害化措施的情況下,假借“土壤改良”名義,將10.51萬噸污泥直接傾倒或填埋於租用土地內。企業還違法接收天然氣脱硫石膏約300噸,並將其中230噸填埋於租用土地內,形成510噸灰白色固體混合物,經鑑別屬於危險廢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
督察組發現,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大冶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污染治理不到位,煙氣大量泄漏,大量含重金屬的污泥和廢水跑冒滴漏進入雨水管網。豐山銅礦尾礦庫距離長江干流800餘米,尾礦庫廢水直排長江,存在風險隱患。
督察組通報,中國黃金集團位於雲南、廣西、貴州3地的13家礦山企業中,9家企業主體責任缺失,存在違規越界露天開採造成生態破壞、超標排放造成地表水污染等問題。
來源: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