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下6棟別墅!20年後想起來傻眼了:4棟都住了陌生人?
浙江人秦先生
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
在上海買了幾套別墅
全款付清了
但他沒過户就離開了上海
20多年後他回上海發現房子被賣出去了
已經住了其他人
這些別墅還能要的回來嗎?
秦先生當時花了276萬
買下6套別墅
其中兩套他轉賣給了員工
也辦理了過户
當時的別墅差不多是這個樣子
↓
還有4套房子沒來得及辦理過户
秦先生因為生意的原因
匆匆離開了上海
20年後,當他回到上海
準備入住別墅的時候
竟發現房地產開發公司私自將四棟別墅
轉賣給了別人
2013年,秦先生起訴房地產公司
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1993年一平方米3000元左右的房子
在20年後已經增長了六七倍
按照2013年的市值
應該是每平方米
16000到21000元上下
法院一審最終認定
房地產公司敗訴
賠付秦先生餘下四套別墅的金額
共計1220萬
房地產公司不服一審判決
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
誰知,
二審判決和一審判決有着天壤之別
他們認為,秦先生有相當大的錯誤
根據二審判決
秦先生只能拿到150多萬的房款
和一審在金額上相差1000萬左右
二審判決之後
秦先生申請抗訴
檢察機關認為
二審法院的判決
完全忽略了建銀公司的過錯
除此之外,法院的判決書中
判決理由和判決結果自相矛盾
違背了實體公平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抗訴。抗訴之後,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
再審過程中,法院完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撤銷了生效判決,恢復了一審的判決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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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案件聚焦
【來源: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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