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6日電 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網站3月16日發佈“關於對接種中國產新冠肺炎疫苗人員赴華提供有關便利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為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國駐柬埔寨使館將對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並持有中國使館認可的疫苗接種證明的簽證申請人員提供以下便利:
(一)赴華從事各領域復工復產活動的外籍人員及其家屬,可根據相關事由申辦簽證。
(二)出於人道原因,以家庭團聚、贍養、探親、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為目的赴華外籍人員,可提出簽證申請。申請簽證的外籍人員應為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三)持有亞太經合組織(APEC)商務旅行卡的外籍人員,可憑該卡及與赴華事由相關的材料申辦商貿類簽證。
上述便利措施僅適用於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滅活疫苗並按規定間隔打完兩針,或已接種其他類型中國生產的單針疫苗滿14天,且能提供中國使館認可的接種證明的外籍人員。
上述外籍人員申辦簽證時,須將疫苗接種證明及相關簽證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中國駐柬使館將根據申請人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審發相關簽證。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可按郵件通知時間前往中國駐柬使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
二、鑑於柬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續,中國駐柬使館仍暫停受理因旅遊、就醫、學習等事務赴華簽證申請。
三、持2020年3月28日前發放的有效中國簽證的外籍人員,如因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所述事由赴華,仍須重新申辦簽證。
四、中國駐柬使館關於赴華航班乘客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登機的要求不變,詳見使館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外籍人員抵達中國後應遵守中方關於隔離觀察的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