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發佈養老領域非法集資風險提示——警惕養老變“坑”老

本文轉自【經濟日報】;

本報北京5月17日訊(記者錢箐旎)全國老齡辦、公安部、民政部、中國銀保監會四部門17日發佈關於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以下稱“風險提示”)指出,近期,一些機構和企業打着“養老服務”“健康養老”等旗號,以“高利息、高回報”為誘餌實施非法集資活動,吸收老年人資金,給老年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近年來,我國養老金融領域的詐騙情況時有發生。個別機構假借養老之名實施違法行為,銷售不符合養老特點的金融產品,以高額分紅為誘餌開展非法集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分析師婁飛鵬對經濟日報記者表示,一方面個人金融素養和對於金融風險的識別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正規金融產品供給相對短缺。此外,有關部門對金融詐騙的打擊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據瞭解,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表現形式主要有四種。一是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一些機構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預交“養老服務費用”等名義,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或為會員卡充值。二是以投資“養老項目”為名。一些機構或企業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或者以長期出租養老牀位、銷售養老公寓使用權等名義,通過返本銷售、售後返租、約定回購、承諾高額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資。三是以銷售“老年產品”為名。一些企業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免費體檢、免費旅遊、贈送禮品、會議營銷、養生講座、專家義診等方式欺騙、誘導老年羣體。四是以宣稱“以房養老”為名。一些企業打着“以房養老”旗號,誘使老年人簽訂“借貸”或者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抵押房屋以獲得出借資金,再將資金購買其“理財產品”並承諾給付高額利息。

婁飛鵬認為,個人要加強金融知識積累,金融部門也要做好金融消費者教育,進一步提高個人金融素養;要通過擴大機構和產品准入,優化政策支持,讓金融機構提供更多適合個人養老積累的金融產品;再者,多部門要聯合對於假借養老之名、實際上不符合養老需求的金融產品加大打擊懲處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有關部門表示,請廣大老年人和家屬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自覺遠離非法集資,防止利益受損。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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