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工人日報:"紅牛"相爭,贏家智慧在訴訟之外

由 回秀蘭 發佈於 綜合

目前市場上存在3種"紅牛"飲料,分別是"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紅牛安奈吉飲料""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前者由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生產,後兩者為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所有。關於"紅牛"這一商標,兩公司已展開拉鋸戰,目前,相關案件仍處於訴訟程序中。

想買"紅牛甲",保不齊就買成了"紅牛乙"或者"紅牛丙"——商標使用混亂,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比如,三款產品中,兩款是擁有"藍帽子"的保健食品,一款還具有西洋參口味,稍有大意,就可能買錯。

梳理兩家公司的糾紛,其核心爭議在於商標使用上。1996年,"紅牛"商標持有人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簡稱泰國天絲)與我國華彬集團等相關方成立合資公司——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簡稱紅牛維他命公司),授權其在中國生產、銷售紅牛產品。此後,紅牛維他命公司讓"渴了喝紅牛,困了累了更要喝紅牛"的"紅牛"品牌穩坐我國功能性飲料市場頭把交椅。2016年,泰國天絲宣佈,給予紅牛維他命公司的20年商標授權已到期,但後者認為,雙方簽訂的經營期限為50年。此後,雙方對簿公堂,目前尚未有定論。

商標和品牌美譽度是一個企業的"靈魂",是需要倍加珍惜的"金字招牌"。但我們仍要看到,一家企業的發展壯大,並不唯品牌和營銷。從"紅罐涼茶"之爭看,"還是原來的配方,還是熟悉的味道",相關公司試圖告訴消費者,特別是那些對口味保持忠誠度的消費者,商標和包裝裝潢可以不一樣,但口味是一貫的。這句廣告語其實切中了本質——品質為上,品質是支撐"靈魂"的載體。

就此意義而言,與其爭個你死我活,甚至讓其他競爭對手"漁翁得利",不如謀求更多合作機會,提升品質和市場佔有率,實現利益最大化。2017年8月,曠日持久的"紅罐涼茶"之爭塵埃落定,最高法的判決促成相關公司握手言和。法院認為,相關企業均對涉案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發展和商譽建樹發揮了積極作用,判決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由兩家公司共同享有。

一個是商標使用權益糾紛,一個是包裝裝潢權益糾紛,但本質上都是知識產權糾紛。兩起案件也都圍繞商標權利人、被授權使用者、產品產生權益糾紛。從更廣的範圍看,當前,商業領域中普遍存在授權使用商標的情況,類似"紅罐涼茶案"和"紅牛案"的權益糾紛並非個案。"紅罐涼茶案"的判決結果,提供了一種借鑑和折中方案——此類糾紛往往產生於複雜的歷史與現實背景之下,需要充分考量和尊重歷史成因、使用現狀、消費者的認知等多種因素,在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尊重消費者認知並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相關權益。

"紅牛"之爭的訴訟還在進行中,相關企業需要明白的是,官司勝訴方是贏家,但"得人心者"是更大的贏家,贏了官司丟了市場的情況此前也有不少。在未來市場競爭中,關心如何生產出更多品質卓越的產品,如何讓更多人願意埋單,如何合作共贏,才是真正的贏家所擁有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