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55歲女子火車上霸座,還“要求”把她弄進派出所?如她所願!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綜合

4月9日,武漢鐵路公安處對外通報:55歲的彭女士因在列車上霸佔他人座位,經列車工作人員勸阻拒不出讓,彭女士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列車工作人員勸阻期間,彭女士甚至“要求”把她弄到派出所裏去!

網友評論

延伸閲讀:

“霸座”行為有約束,《民法典》護航美好出行

“不管誰的位置,我能坐下就好”“要麼你自己站着,要麼你坐在我那個座位上”……這些胡攪蠻纏的“金句”和無理取鬧的行為,曾一度讓“霸座”行為成為網上輿論的焦點。萬眾矚目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更加明確更加具體的法律規定必將使這些破壞規矩的人為自己的行為買單,而能夠更好地為更多旅客享有美好出行、更多百姓享有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我國“八縱八橫”高速鐵路網愈織愈密,“復興”“和諧”高鐵動車組列車推陳出新,客運服務精進提升,讓高鐵成為越來越多百姓的出行首選。鐵路作為國民公共交通設施,面向全體旅客提供優質運輸供給,旅客在享受快捷高效出行的同時,理應自覺遵守鐵路客運有關規定,決不能視規定如無物,甚至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有法可依,違法必究。雖然個別霸座者,是和諧社會樂章中夾雜的極少數、極短暫的不和諧音符,但我們也應當嚴肅對待,對這種不良風氣進行打擊。《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這樣的規定從法律層面上對“霸座”行為進行了約束,也為正常乘車的旅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

不僅如此,《民法典》中還加入了關於“無票乘車”“攜帶行李”等的細節條款,更對承運人安全運輸、公平運輸等義務進行了明確,既讓鐵路開展安全運輸工作有章可循,能夠更好踐行“人民鐵路為人民”根本宗旨,也順應了百姓呼聲,解決了旅客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使鐵路與億萬旅客一道,共建、共促、共守和諧美好的交通環境。

《民法典》姓“民”,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法治保障,作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7編1260條涵蓋了人民生活方方面面。《民法典》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而制定,與你我息息相關。《民法典》自頒佈以來便引起廣大網友熱議,“民法典是時代進步的標誌!”“做合格公民,好好學習民法典”“國民過日子的法律”等聲音,令我們感受到民眾的呼聲與熱情。

我們相信,隨着《民法典》的施行,美好出行更美好,美好生活更美好,這部深深鐫刻人民權益的法典,將為每一名奮鬥者、築夢人前行的路護航,將為開啓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貢獻強大力量,讓我們共同期待吧!

(原標題:55歲女子火車上霸座被行拘:“我就坐這兒,我就不動”)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澎湃新聞、中國青年網、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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