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户端寧夏頻道】;
10月28日,寧夏賀蘭縣一男子在疫情期間偽造醫院工作證明,冒充醫務工作者躲避小區管控、擅自流動,後被防疫人員識破,違法行為人許某和馬某被賀蘭警方依法處理。
當日15時許,賀蘭縣桃林新村小區居民許某擬外出上班,當走到小區門口時被小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攔住,詢問許某上班所在的單位並要求出示工作證明,許某吞吞吐吐,不願細説,慢悠悠地向工作人員出示了偽造的賀蘭縣人民醫院工作證明。工作人員已經察覺許某行為異常,便進一步詢問許某所在的科室、疫情防控中所負責的工作,一問三不知的許某情緒有些激動,不願繼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當即找到附近巡邏民警。
經民警詢問並聯系賀蘭縣人民醫院進行確認,許某最終承認自己所持有的工作證明是其聯繫朋友馬某偽造的一個假證明,民警將許某帶回所內進一步調查。
據許某交代,其早晨剛做完核酸檢測,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在家中等待檢測結果,無聊之餘便和微信好友聊天打發時間,其朋友馬某向其講述了疫情期間從事疫情防控、保障市民日常生活等工作人員可憑單位工作證明和防疫工作證出入的有關規定,這讓許某萌生了製造假證明的想法。馬某稱其母親在賀蘭縣人民醫院從事保潔工作,醫院印發了工作證明,通過掃描複印將電子版發給了許某,許某立即打印出來並填寫了自己的身份信息。
根據許某供述,警方很快將違法嫌疑人馬某抓獲,面對警方的詢問,馬某對其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違法行為人許某、馬某被賀蘭縣公安局依法分別給予行政拘留5日處罰。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關乎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大家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積極配合防控人員工作,多一份自律,就多一份貢獻。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從自身做起,自覺履行防疫義務,當好疫情防控的宣傳員、監督員,不僅要守好疫情防控“底線”,更不能觸碰法律法規的“紅線”,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日常工作,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