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達姆為什麼能做總統,看看他對自己有多狠,你就知道了
説到薩達姆,我們對這個名字都不陌生,有網友認為他是一代梟雄,他做了24年的伊拉克總統,之後被美國抓獲。提到他可能不少人會認為他是個暴君,是戰爭的製造者等等。其實當一個權勢人物得勢時,很容易被神聖化,一般人也不敢説太多負面的話;失勢時可能就走了另一個極端,很容易被妖魔化,人們想説什麼就説什麼,而罵一個人不好可能比誇一個人好更容易,更過癮。
估計多數人對他的評價是功過參半,要不也不會來梟雄一説。就拿他實施全國人民免費看病、免費教育來説,就深得民心,戰前國民的人均收入世界第二,有什麼比給國民帶來富裕更深得民心的呢。但另一方面,不管怎麼説,不管外界什麼原因,後來他畢竟給人民帶來了戰爭,而戰爭無疑是人類最大的災難。這前後兩個極端,也難怪人們對他的評價也是兩個極端。
薩達姆能做一國總統,自然非比常人,他年輕時就發生過一件事,我們可以看出他對自己有多狠。在他23歲時曾參加過一次暗殺行動,可惜失敗了,薩達姆腿部中彈受傷,這次傷一直到幾十年後他離開人世也沒好利索,足見傷的不輕。他中了彈又不能去醫院,去了等於送死,他居然能忍痛自己用刮鬍刀片把子彈取了出來,血流了一地。
包紮完還不敢停留,更別説休息養傷了,他來到舅舅那裏,燒燬了所有和自己有關的照片,稍作停留後又趕緊離開。當他來到底格里斯河邊時,最後一班船卻開走了,河的這一邊極不安全,他必須離開。這個時候他做了一個非常人的決定,遊過底格里斯河,這條河水流湍急,就算他身強體壯,這危險程度也不是一般的高,何況他還帶着傷。最後的結果大家都猜得到,他游過去了,要不然我們後來也不可能知道薩達姆這個人。
薩達姆對自己的狠,一般人真的難做到,還有他的耐力和毅力。所以我們對自己狠一點,可能很多事就做成了,你説呢?歡迎評論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