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0日起,電動車及標稱容量之和超過20000mAh的各類充電電池不允許帶上地鐵啦!
根據目錄最新規定,自2021年7月20日起,各類充電電池驅動車輛,各類電動自行車、電動助力車、電動平衡車等(殘疾人使用電動輪椅除外),以及標稱容量之和超過20000mAh的各類充電電池,將禁止攜帶進站乘坐地鐵。
近年來,各地發生多起電動車起火事件,市民對攜帶電動車進入公共場合的安全隱患愈加關注。地鐵作為公共交通工具,空間較為密閉,如果發生電動車起火險情,造成的危害可想而知。
為保障石家莊地鐵運營安全,為市民出行創造良好安全的乘車環境。根據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結合人民羣眾意見建議、各城市地鐵經驗做法和《石家莊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實施情況,石家莊市公安局會同石家莊市軌道交通建設辦公室對《石家莊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如有不清楚的問題,可撥打地鐵服務熱線:0311-66526666。
(石家莊軌道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