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子全款買車,提車時卻被要求加2000塊,朋友幸虧拍了照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綜合

如今,每個人的經濟狀況都越來越好,生活越來越快樂。許多人會選擇購買汽車作為日常生活的交通工具,購買汽車是一件非常高興的事情,但是我們今天要講的故事讓故事的主人公在買車過程中感到特別無言以對。王先生是4S店的客户, 他在4S店看到一輛車。在與銷售顧問討論價格後,王先生全額支付了94,000併購買了這輛車。

然而,4S店表示目前沒有車,王先生要等兩天才能拿起車。王先生並沒有多想,他等了兩天才過來,但當他走過來時,收到王先生的女推銷員改變了他的口徑,説如果他想要拿起車,他必須再增加2000元。沒有錢,就沒有車!這個奇妙的要求是什麼?王先生覺得特別無語,所以他找到了當地媒體。

記者看到的合同上寫着“+ 2000元”字樣。有欺詐行為嗎?王先生的朋友立刻拿出手機打開了相冊,説幸運的是,我當時拍了照片,這是原來的合同。我看到在朋友的手機上拍下的合同中沒有這樣的線條。這裏發生了什麼?怎麼會有兩個版本的合同?王先生和他的朋友説,這是4S店的女售貨員,當他們與大家爭論時秘密補充的。這是什麼樣的套路,合同可以偷偷加詞嗎?為了驗證王先生的陳述,記者隨之前往4S店瞭解情況。

這家4S店的負責人説,這輛車在購買時原本沒有天窗。如果您需要選擇天窗,您需要支付額外費用。然而,王先生説,合同簽訂後,銷售經理向他承諾了一輛帶天窗的汽車。並且在這個天窗上方的合同中,也是在合同上寫得清清楚楚的。在談到這個天窗時,王先生還説,當女銷售人員進行溝通時,態度特別強硬,甚至複製材料都被撕碎並扔在王先生的臉上,破碎的紙屑仍然放在沙發下面。

但是,這位負責人表示,這是那位銷售員和王先生之間的銷售問題,他們當時並不瞭解實際情況。然而,考慮到他們仍然應該按照原始合同行事,他們終於願意把車開到王先生那裏,而不需要提高價格,於是這件事情才沒有繼續惡化下去。

小編對此事的看法是,王先生和他的朋友的做法特別值得學習,簽訂合同後,請記得拍照留下證據。想象一下,如果這位朋友沒有留下這張照片作為證據,那麼將來很難説清楚。女銷售的操作確實太流氓,當自己賣掉它時,沒有説清楚,卻對消費者施加了責任。希望4S店的老闆能夠加強員工培訓,防止這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對此各位讀者怎麼看?歡迎在下面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