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面對美國的經濟脅迫,墨西哥和加拿大奮起反擊!2月15日,加拿大政府發表聲明稱,《美墨加協定》爭端解決專家組確認,美國針對加拿大太陽能產品徵收的不合理關税,違反了兩國之間的貿易協定。今年1月,因無法忍受美國在汽車貿易領域的壓制,墨西哥和加拿大抱團成立了一個爭端解決小組,強烈要求美國重新定義汽車進口的免税條件。
事實上,自2020年7月1日《美墨加協定》正式生效以來,美墨加三方的“友誼小船”總是“説翻就翻”。從表面原因來看,美墨加三方各自出台的促進本國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可能與《美墨加協定》相沖突。但細究深層次原因,美國的種種經濟霸凌行徑才是美墨加三方摩擦和糾紛的最大導火索。
説到底,《美墨加協定》本身就是美國經濟霸凌的產物。該協定達成的過程堪稱美國“先易後難”談判策略的範本。美國先分別與墨、加舉行雙邊談判,向對方提出高條件;在與墨西哥談判中取得突破後,縮小與加拿大討價還價的餘地,使之屈服,最後達成這個所謂的多邊協議。
此外,與20多年前生效的北美自貿協定相比,《美墨加協定》更多體現的是“美國優先”理念,在數字貿易、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投資、勞工和環境保護等章節吸納了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中的大部分規定,核心目的是促進製造業迴流北美地區特別是美國。
更過分的是,美國一開始就在《美墨加協定》中設置了“毒丸條款”。該條款規定,若美、墨、加三國中任意一方與“非市場經濟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則其他協議夥伴有權在6個月後退出《美墨加協定》,並以新的雙邊協議取而代之。“毒丸條款”首次在雙邊和區域貿易協定中加入了非此即彼的排他性選擇。這種排他性不以增進區域內的貿易便利和貿易公平為目的,而是旨在增加與第三國之間的貿易壁壘,違背了國際公法不干涉第三國權利與義務的基本原則。
其實,通過貿易協定加大對盟友的控制,只是美國對盟友實施經濟霸凌的手段之一。以“北溪-2號”天然氣管道項目威脅歐洲能源安全之名啓動制裁,利用《反海外腐敗法》強行打壓盟國高科技企業,脅迫台積電、三星等企業交出芯片供應鏈數據,鼓動盟友反華卻對支持盟友口惠而實不至……面對美國赤裸裸的“勒索外交”,美國的盟友們也受夠了!未來,像墨加兩國一樣採取反制措施的國家只會越來越多。
自由貿易的前提是“你情我願”和“平等互利”。美國“牛不喝水強摁頭”的經濟脅迫行徑,嚴重損害了他國主權安全,嚴重影響了有關國家的國計民生,嚴重違背了市場經濟原則和國際經貿規則,也嚴重破壞了全球產業鏈和供應鏈安全穩定。但美國須知,“摁頭”做成的買賣註定不長久,自己的盟友也有受夠的一天。(賈平凡)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2年02月24日 第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