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造福生活,有必要打孩子嗎?丨國際不打小孩日

“為了造福生活,有必要打孩子嗎?為了滿足我們對公平、希望、安全和正義的需要,有必要殺掉另一個人、轟炸另一個國家,或者在我們已經經歷痛苦時看到另一個人感到痛苦嗎?”這是非暴力溝通國際中心的認證培訓師、紐約非暴力溝通住宿集中培訓中心創辦者簡·馬蘭茨·康納,非暴力溝通國際中心的認證培訓師、合作溝通中心(原布魯克林非暴力溝通)的創辦者和主管戴安·基利安在《非暴力溝通·詳解篇》後記中向所有人發出的疑問。

曾寫下《非暴力溝通》的馬歇爾·盧森堡説:“我們處於這樣一種狀態——最佳保護措施就是和我們最害怕的人進行溝通,別的辦法都沒用。”卡爾·桑德伯格(Carl Sandburg)在他的短詩《選擇》中也生動形象地表達出這一點。

舉起緊握的拳頭準備好,

伸出張開的手掌等待着。

選擇:

我們的會面要麼是這樣,要麼是那樣。

那麼,一個非暴力的世界會是什麼樣子的?以下內容節選自《非暴力溝通·詳解篇》,已獲得出版社授權刊發。

為了造福生活,有必要打孩子嗎?丨國際不打小孩日

《非暴力溝通·詳解篇》,[美]簡·馬蘭茨·康納、戴安·基利安著,華夏出版社2021年4月版。

原文作者丨[美]簡·馬蘭茨·康納

戴安·基利安

摘編丨安也

棍棒石頭可以打斷我的骨頭,而話語從來都不能傷害我。

——兒歌

人們第一次聽到“非暴力溝通”這個術語時,可能會感到驚訝和困惑。我們習慣於把暴力視為一種身體上的強制力,想到溝通(僅指語言溝通)具有攻擊性會令人感到困惑。事實上,溝通往往被視為代替暴力的一種選擇。為了避免身體衝突,人們通常會在戰爭或採取行動之前嘗試談判。比如警察(理想情況下)看到武裝犯罪分子,會在開槍之前説:“別動!放下槍!”如果家長看到他們的孩子打了小夥伴或者用暴力搶走玩具,可能會提醒孩子“好好説話”。就像一首兒歌裏説的,“棍棒石頭可以打斷我的骨頭,而話語從來都不能傷害我”。

但我們都知道,暴力的語言會帶來很多傷害和痛苦。雖然這種傷害也許不是身體上的,但我們的思想和話語預示了我們可能採取的行動。如果我們對另一個羣體或個人存有批評性的想法或印象,身體暴力或破壞性行為就很容易發生。

如果思考一下身體暴力及其產生原因,在每種情況下,也許你都會首先指責一種身體行為或刺激——“他先打我的”或者“他半路攔住了我!”但如果你進一步思考,你會發現一個人真正動手之前,甚至在意識到報復行為發生之前,話語或思想要出現得更早:“你怎麼敢!”“真是個混蛋!”“我會給你個教訓。”暴力行為產生於這樣的自我對話之後。

當雙方產生對人類之間連接和理解的裂痕時,就更可能出現身體暴力

暴力最廣泛的定義是對人類之間連接和理解的破壞。當雙方產生這樣的裂痕時,就更可能出現身體暴力。相反,如果我們對別人抱有愛和關心,我們最不希望發生的就是他們遭受痛苦、經歷傷害。雖然我們可能無法投入同樣的精力和注意力去關心和愛所有人,但是學習怎樣慈悲地與他人建立連接有助於在發生衝突時解決問題,以及促進更深入的理解。

為了造福生活,有必要打孩子嗎?丨國際不打小孩日

電影《叫我第一名》(2008)劇照。

非暴力溝通需要我們改變思維方式,對一項影響人類文化數千年的基本假設提出質疑:將人與事劃分為“正確的”或“錯誤的”。按照這種思維方式,有些人是好的,有些人是壞的;有些人是聰明的,有些人是愚蠢的;有些人關心他人,有些人麻木不仁。這種正確—錯誤的思維方式,出現在我們社會中每一個層面上:漫畫書裏的英雄和反派戰鬥;電視和電影裏警察要抓“壞人”;喬治·W.布什總統發動伊拉克戰爭時多次提到“邪惡軸心”。暢銷的保險槓貼紙上寫着“卑鄙者令人作嘔!”這個説法假設有些人是卑鄙的,有些人是正派的,而且還藴含着潛台詞,那就是刻薄的人永遠都是卑鄙的。卑鄙就是這些人的本性。如果是這樣的話,何必為他們費心呢?按照這種想法,應該對卑鄙的人避而遠之,甚至控制或懲罰他們。

為了造福生活,有必要打孩子嗎?丨國際不打小孩日

電影《追捕野蠻人》(2016)劇照。

誰是正確的?誰是錯誤的?誰值得同情、理解和支持?誰應該被排斥、評判、懲罰、解僱、處決或進攻(發生在國與國之間)?我上大學時,一連幾個小時和同齡人討論這些問題。我們討論人際關係、家庭和政治,希望能理解這個世界和人們做出的選擇。即使到了今天,我也對這些問題充滿興趣。我希望能理解造成某種情況的原因,知道誰應該對此負責。我希望獲得信息、瞭解情況,能在這個世界上擁有安全感,相信這裏存在責任、重建、希望和改變。我知道我在這方面並不孤單。“懺悔”類脱口秀和《法官朱迪》這類司法劇的流行,證明了人們在解決問題的時候,以及理解這個世界、我們自己和周圍人的時候,仍然抱有正確—錯誤的思維方式。

這種想法有着悠久的傳統(至少在西方是這樣),是西方主流文化規範和信仰的核心。按《舊約》所述,人類歷史最初就起源於此:亞當和夏娃被逐出天堂(受到懲罰)是因為他們犯下了錯誤。根據沃爾特·温克的説法,這種贖罪暴力的神話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時候,即約公元前1250年的巴比倫創世故事,之後所有關於懲罰性暴力的神話都建立在這個基礎上。這個神話至今仍對美國文化有很大的影響,幾乎影響了美國社會所有的制度、信仰和實踐。人們認為這種事情是正常的、明擺着的,並且就是事實。温克指出:“(一個)故事如果經常被人講述,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被證實,那麼它就不再是一個傳説,而會被視為現實本身。”

所以,如果正確—錯誤的思維方式如此流行、如此普遍,並且已經延續了數千年,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做出改變?很明顯,這種思維方式滿足了某些需要,能為我們帶來一種安全感、意義感、公平感和秩序感。這是一種做出選擇、分辨價值的有效方法。而且我們十分熟悉這種思維方式,覺得它讓我們舒適放鬆,甚至可以説這種思維方式是人性的本質。

人類行為是不穩定的,主要取決於我們對自己的處境有何想法

但正確—錯誤的思維方式會削弱人類之間的連接,使我們彼此分離,也使我們與自己分離。就好像在沙灘上畫下一條線:你要麼站在我們這邊,要麼與我們對抗;要麼清白,要麼有罪;要麼值得獎賞,要麼應受懲罰;要麼得到拯救,要麼受到詛咒。這意味着以固定的眼光看待人類及其行為,否定了生活和人類經歷的複雜性。根據這種思維方式,“壞”人總是做“壞”事,“好”人或“正義”的人必須阻止或控制“壞”人。這種觀點混淆了一個人的行為(他選擇的具體行動)與這個人本身是個什麼樣的人。如果有的人本質就是邪惡的,那學習、連接、慈悲或改變又能有什麼作用?正是這種思維方式導致了各種形式的衝突和暴力。

為了造福生活,有必要打孩子嗎?丨國際不打小孩日

泰國動畫短片《吵架的父母》截圖。

實證研究描繪了一幅截然不同的畫面,表明人類行為是不穩定的,我們的行為主要取決於我們對自己的處境有何想法。如果我們周圍的環境和文化條件允許,我們都有可能做“壞”事。例如,有超過90%的大學生承認做過可判處重罪的行為(例如破壞他人財產、向未滿18歲的人提供非法藥物或者盜竊他人物品)。當向學生們提問,如果100%保證不會抓住,他們是否會犯下各種違法行為時,有很多學生説自己可能會偷竊、作弊,或者讓曾經傷害他們的人受到身體傷害。事實上,如果你想讓別人作弊,只要好處足夠多、被抓住的可能性足夠低,就能做到。

正如作家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Jorge Luis Borges)觀察到的,我們人類唯有靠正當理由才能活着,即使只是把一杯水端到我們嘴邊。博爾赫斯的意思是,我們所做的事情都有其理由。特定環境和我們的需要,而不是我們本質上是什麼人,決定了我們將採取的行動。比如,我們完全可以確定絕大多數人痛恨吃人肉。但如果發生意外被困住,要麼餓死,要麼吃掉死去同伴的屍體,你可能就會選擇吃人肉。有詳實的文件記錄了曾經有人做出過這種選擇,當時發生了攀巖事故和飛機失事。如果你反思一下自己曾經做過而現在感到後悔的事情,很可能會發現是當時的某種需要或重要的價值觀促使你做那些事情,即使你對這一選擇或其產生的影響並不完全滿意。

研究也表明,正確—錯誤的思維方式是當今社會的準則,與早年人類以慈悲和連接為基礎的生活完全不同。裏恩·艾斯勒(Riane Eisler)在《聖盃與刀刃:我們的歷史和未來》一書中闡述了近期的研究證據,描繪了現代人類出現以前的歷史,那完全不同於人們對拿着木棍的穴居人的刻板印象。歷史學、人類學和考古學資料表明:不應將原始社會中的人,比如班布蒂人(BaMbuti)和昆格人(Kung),描繪成抓住女人的頭髮把她拖走的好戰穴居人形象。現在看來,舊石器時代是一個非常平靜的時期。事實上,人們對早期人類社會普遍具有侵略和暴力的印象,更多的是我們把當前看待這個世界的方式進一步延伸所產生的結果,並不能準確描述早期人類的實際生活方式:

舊的觀點認為,最早的人類親屬關係(以及後來的經濟關係)是從男人狩獵和殺戮發展而來的。新的觀點認為,社會組織的基礎來自母親和孩子的分享。對於史前時期,舊的觀點是男人是獵人勇士,新的觀點則是男人和女人都通過人類特有的能力支持和改善生活。

生物學和認知研究證實了這一觀點:所有的哺乳動物,尤其是人類(我們的大腦新皮質更發達),“容易產生同理心的這種特質根植於我們的生物學特性中”。例如,新生兒“能分辨出其他新生兒的哭聲,也會用哭聲回答”;幼童“看到另一個孩子很痛苦,往往會不安地皺起眉頭,可能會過去和他分享玩具、給他一個擁抱,或者把他帶到自己的母親那裏尋求幫助”。

正確—錯誤的思維方式的侷限性在於,它會傷害我們天生的同理心,削弱我們對自己和他人的慈悲之心。這會使我們難以專注當下,無法把注意力放在具體的需要和處境上,使我們看不清自己可以做出的完全符合我們價值觀的選擇。它也會使我們實現共同設想和創造美好世界的可能性變低。在本書中,我們將探討怎樣用不同的方式進行分析,專注於感受和需要,從而使我們更全面地理解人類行為,促進更好的慈悲和連接,為了關懷人類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這種方法以同理心和慈悲為基礎,可以改變我們與自己和他人的關係,讓我們更接近於艾斯勒所謂的“以夥伴關係為基礎”的文化,“讓我們的世界從爭鬥不斷轉變為和平共處……讓衝突不再是破壞性的,而是建設性的”。

也許人們唯一允許甚至期望男人們表現出來的感受是憤怒

我們以怎樣的方式進行溝通,才能在避免評判和責備的同時,表達和分享我們對其他人言行的感受,以及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看到了什麼?同理心連接的核心要素在於覺察我們自己和他人的感受。同理心的定義就是“理解並體會他人感受”的能力。同理心的英文empathy的詞根pathos來源於希臘語中的“感受”一詞。同理心連接意味着“對別人感同身受”,心胸開闊,站在別人的角度上理解他們的觀點,即使只是暫時的。

雖然體驗感受的能力使我們具有關鍵的社交技能,但大多數人並不習慣關注自己的感受,除非我們接受過這方面的某種培訓(例如情商培訓)。我們在這方面疏於練習。例如,每天有多少次有人問你“你好嗎?”當你遇到鄰居、同事或朋友時,都可能被問到這個問題。就像大多數人一樣,你很可能隨便回答一句:“很好。”“挺好的。”“非常棒。”“還不錯。”但這些回答都不是感受,與我們的真實感受相比,這些就像摩爾斯電碼或速記,不能為我們提供多少信息。也許只有被醫生、諮詢顧問或最親近的人問到這個問題時,我們才會給出完整準確的回答。但即使與我們最親密的人交談,我們可能也不願展示所有的體驗和感受。在我們的文化中,我們不習慣談及自己的情緒。我們被教導要“禮貌”,要記住“言多必失”,不要想當然地認為別人對我們或我們關心的事情感興趣。我們學會了謹言慎行、深藏不露。我們把感受和無力、脆弱聯繫起來,而不是與力量、內在根基、覺察、足智多謀聯繫起來。

某種程度上,這是因為在西方,至少從理性時代開始,隨着實證科學的發展,感受被視為主觀的和不可信的。別人告訴我們要“動腦筋”而不要情緒化。哲學家勒內·笛卡爾(René Descartes)認為,我們的存在源於我們的思考能力:“我思故我在。”有人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相信什麼事情,尤其是看法或感受這種主觀的東西,那麼我們需要“證明它”。邏輯思維,比如數學方程式,確實可以寫下來一步步驗證。然而,我們如何驗證人類的情感和感受?如果我們從科學的角度理性看待這個世界,感受幾乎毫無價值。

為了造福生活,有必要打孩子嗎?丨國際不打小孩日

電影《追捕野蠻人》(2016)劇照。

尤其對於很多男人來説,感受在很大程度上是個未知而危險的區域。在成長過程中,男孩們被要求“像個男子漢一樣”、“只有娘娘腔才哭”。男人不應該有什麼感受,尤其是悲傷、恐懼或脆弱。也許人們唯一允許甚至期望男人們表現出來的感受是憤怒。美國得克薩斯州的一位非暴力溝通培訓師艾克·拉薩特(Ike Lasater)説,學習非暴力溝通之前他能覺察到自己產生的感受只有好、壞以及憤怒。如果有人問他對什麼東西有何感受時,他的回答要麼是“好”要麼是“壞”。而“好”和“壞”可以代表很多不同的體驗。事實上,這兩個詞指的根本不是感受,而是表示贊同或不贊同的形容詞。

雖然社會更容易接受女性表現出自己的感受,但她們表現出來的東西仍然不受重視。歷史上,女性一直因為人們期待她們展現出的特質而受到歧視。英語中的hysteria(歇斯底里),也即“狂野,無法控制的激動或感受”,源於希臘語中表示子宮的詞hystera,暗示女人容易變得歇斯底里。一般而言,女性的特徵是過於情緒化、缺乏理性和不穩定,是“兩性中的弱者”。幾個世紀以來人們都告訴女人,她們不適合從事很多職業,包括司機、醫生、士兵和科學家。當然,女性已經在所有這些職業中證明了自己。例如,從統計數據上看,女司機的事故發生率比男司機的要低。然而,正如英國第一位女首相“鐵娘子”瑪格麗特·撒切爾(Margaret Thatcher)這個典型代表所表現出來的,女性如果想要成功,往往還是會表現得強硬、“頭腦清醒”和冷漠。

對於感受的這種看法在英美文化中尤其明顯。法語中表示感受的詞sentiment不是貶義的。表達感受在法國社會中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人們希望發生的。在英語中,sentiment(感受)與sentimental(多愁善感)源於同一個詞根:裝模作樣、反應過度、膚淺和陳詞濫調。我們會聽人説“不要太敏感”,不要“反應過度”。我們不應該“敏感”(覺察自己的感受以及我們目前有何體驗),而是應該臉皮厚一點,面不改色,隱藏情緒。我們仿效的歷史英雄是朝聖者、開拓者和牛仔,全都是那種堅強、沉默、適應性強、堅韌不拔的人。現代的英雄人物同樣強大而無情。比如體育明星和參加《倖存者》節目的人,他們身上受人推崇的往往是極強的忍耐力和用“精神力量戰勝物質問題”的能力。同樣地,城市“幫派”文化也是冷酷無情的。

在我們的快餐文化中,我們習慣於積極主動,以結果為導向。我們追求效益和即時結果。如果有什麼事情是“錯誤”的,尤其是不愉快的、緊張或痛苦的,我們就想要個解決方案,而且是現在、馬上就要。就像換個電視頻道或者吞下一片止痛藥,我們試着“修復”這些感受,告訴別人和我們自己應該和不應該有怎樣的感受:“克服它。”“忍一忍。”“控制住自己。”這樣做的話,我們就無法充分理解自己所產生的感受及其產生原因。

本文選自《非暴力溝通·詳解篇》,較原文有刪節修改,小標題為編者所加,非原文所有。已獲得出版社授權刊發。

作者丨[美]簡·馬蘭茨·康納、戴安·基利安

摘編丨安也

編輯丨張進

導語校對丨柳寶慶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6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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