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孟晚舟未給匯豐造成任何損失
温哥華當地時間8月17日,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繼續法庭陳述。辯方律師闡明,美方對孟晚舟所謂的“欺詐”指控沒有給匯豐銀行造成任何實際的損失,甚至名譽損失也不存在。美方提交的用於要求引渡的主要法律文件——《案件記錄》使得本案存在“證據真空”。
辯方律師指出,按照加拿大的反欺詐法,指控欺騙行為,必須要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相關欺騙行為引發了實際損失或具體的損失風險,這些風險不能是基於遙遠未來的預設或者假設。孟晚舟的陳述沒有使匯豐面臨任何實際的、可量化的風險損失。
△孟晚舟17日出庭
另外,美方提交的要求引渡的法律文件——《案件記錄》中未提供任何證據來證明孟晚舟的陳述使匯豐面臨任何切實的、附有金錢損失的名譽風險。
名譽風險不屬於欺詐法保護的利益,必須有具體、現實的證據證明受害者因欺詐行為受到了附有金錢損失或者損失的風險,那才構成名譽損害。但是,美方沒有提供任何相關的證據,本案存在“證據真空”。
除了實際的金錢損失或者名譽損失不存在,孟晚舟的陳述也沒有使匯豐面臨任何的貸款風險。美方的《案件記錄》沒有證據支撐匯豐因孟晚舟PPT陳述而增加了貸款方面任何實際的損失或者風險。任何貸款都存在風險,匯豐沒有證據表明,孟晚舟的陳述使得其相關貸款業務發生了損失,或者增加了損失的風險。更重要的是,沒有任何具體證據證明孟晚舟陳述使得匯豐的既有貸款或未來貸款處於更大的風險狀態。
△法官(女)和辯方律師(8月17日)
按照法庭的排期,預計法庭將於當地時間8月18日結束本案的全部審理,孟晚舟引渡案的審理階段因此將於18日全部結束。法官何時宣佈判決結果,目前法庭尚未公佈。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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