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標了“禁止停車”,為何又豎塊牌收費?人大代表叩問陸家嘴區域停車管理

政府部門在公共道路上劃出一定區域,允許收費停車,以緩解停車難,但是部分馬路段卻出現隨意設置停車位向市民收費的情況。這讓一些人大代表感到困惑不解。

“明明標了禁止停車的黃色警示牌,為何這條路段還能停車收費?” 市人大代表郭仁斌所説的路段是在陸家嘴區域。日前,他所提及的5處臨時停車場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整治。郭仁斌也希望,承辦部門能夠舉一反三,進一步規範道路停車收費管理。

既禁止停車又允許停車的標識牌讓人迷惑

“陸家嘴區域部分路段停車管理比較混亂。”郭仁斌發現,花園石橋路(陸家嘴環路與富城路段)上,有人在路邊放了一塊標明“收費”的藍色牌子,就開始對過往停車進行收費了。他有點迷惑,“這裏沒有劃出停車位,而且政府部門不允許停車的黃色警示牌就豎立在路頭,怎麼就可以停車收費了呢?“

明明標了“禁止停車”,為何又豎塊牌收費?人大代表叩問陸家嘴區域停車管理

既禁止又允許的標識讓人迷惑

郭仁斌前往實地調查拍攝的照片顯示,電線杆上懸掛着“停車行為違法,請立即駛離”的電子警察監管警示牌,而就在這塊黃牌下面的路面上卻擺着一塊停車“收費”的藍色牌子。這條路看上去很窄,幾部轎車挨着路邊停在那裏。問了一下收費標準,説是頭一個小時15元,超過1小時後每30分鐘10元。

“我還留了個心眼,發現陸家嘴這一帶並不缺停車位,周圍的辦公樓停車位似乎也挺充足。” 郭仁斌説。收費停車應該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劃出專用的停車位;二是豎立經政府審批通過的允許收費停車的藍牌。他認為,此處設置的停車牌很不規範,既禁止又允許的標識讓人迷惑。

除了部分路段,郭仁斌發現,陸家嘴區域有的辦公樓地面停車管理也非常混亂。比如信息大廈門前明明沒有相應的車位劃線,卻橫七豎八停滿了車,還有人上前來收費。

明明標了“禁止停車”,為何又豎塊牌收費?人大代表叩問陸家嘴區域停車管理

信息大廈路面沒有停車劃線,卻橫七豎八停滿了車

銀城中路邊的太平金融大廈的路面停車也同樣如此,車主開到這裏就隨意停車,有時把周邊的小路都堵塞了。

關於道路停車亂收費,此前,市人大代表吳堅也提過類似建議,他發現,部分沿街商户在機動車道旁私自設置停車位並向停車市民收費。

“私自設置停車位會影響動態交通,造成道路通行力下降、刮擦事故等問題,也會破壞慢行系統,造成居民出行不便。”吳堅説,根據本市相關法律政策,這樣隨意設置停車位的行為違反了《上海市停車場(庫)管理辦法》,建議加強整改私自設置停車位的違規現象,對於私自收費的商户應該對其違法所得進行收繳並處罰。

幾處臨時停車場均啓動了整改

記者注意到,對於道路停車收費,本市是有明確規定的。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上海市停車場(庫)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收費道路停車場的設置和管理方面,由公安機關綜合考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情況,結合區域停車資源供求狀況、道路通行條件和承載能力,經徵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意見後,確定道路停車泊位設置方案。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按照道路停車泊位設置方案,劃設停車泊位標線,設置道路停車標誌,公示停車收費標準和道路停車規則,並按規定落實監管責任;在大樓等公共停車場(庫)的經營收費方面,由相關停車經營者按照規範設置停車場(庫)經營服務標誌,執行停車收費規定,在停車場(庫)入口處及收費處醒目位置公示收費標準,按照標準劃設停車泊位。

根據目前執行的上海市地方標準《停車場(庫)標誌設置規範》,本市收費道路停車場採用統一格式和內容要求的停車收費標誌牌,上部停車標誌採用“藍底白字”,下部收費標誌則採用“白底黑字”;而對於公共停車場(庫)的經營收費則未設置統一格式。

對郭仁斌代表所提的幾條路段,市公安局作了現場勘察發現,這個路段屬於時段性道路停車場。“經核查,鑑於兩個路段周邊辦公、商務樓工作日上班期間停車需求量較大,且相關道路有條件設置道路停車場,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核設置時段性道路停車場。”

其中,花園石橋路(陸家嘴環路-富城路)允許停放時間是6:00-23:00,銀城中路(銀城中路地道輔道)允許停放時間8:00-24:00。這兩個道路停車場具有一定特殊性。由於停車場所在路段位於陸家嘴區域,在節假日大客流、交通保衞任務期間,需要臨時撤銷道路停車措施,開放車道,將整個路段作為主要通道使用,靈活、動態管理道路資源。

“因此為避免駕駛人引起在‘非允許停放時間段’可以停放機動車的歧義,通過在起訖點設置移動P牌的方式公示允許停放範圍,即不在路面施劃泊位標線,以最大限度緩解周邊辦公樓的停車矛盾。”市公安局表示,為保障在“非允許停放時間段”的交通暢通,採取花園石橋路、銀城中路全段禁止停車管理措施,並在路段內設置電子警察警示標誌,對違法停車行為進行執法管理。

交警部門也坦言,經現場踏勘,這兩處道路的停車標識確實不夠清晰——電子警察警示標誌的文字表述與道路停車措施產生了歧義。為此,交警部門已對警示標誌內容作了優化,增加“臨時停車泊位除外”文字。

據悉,對這兩條臨時收費道路停車場,浦東新區交通管理部門也督促停車管理公司在5月1日之前更換了符合標準的移動式停車收費標誌牌。

而郭仁斌所提的另外幾處停車場也立即啓動了整改。市交通委表示,在3處公共停車場(庫)地面車位實行劃線編號,其中上海信息大廈上半年完成,太平人壽大廈停車經營企業已與業委會溝通研究整改計劃,預計年內完成,聯洋物業公司將對所屬地塊通道部分加強管理,保障停車秩序。

市交通委表示,在今年修訂上海市地方標準《停車場(庫)標誌設置規範》中,將補充有關公共停車場(庫)的收費標準公示牌格式和內容要求。“我們將開展全面整改,在對公共停車場(庫)和收費道路停車場的監督管理及考核評比工作中,對於發現的各種不規範設置情況,督促相關責任主體按要求認真整改。同時,結合今年市級公共停車信息平台的正式上線運行,將有關停車收費的泊位設置及收費價格等信息數據全面上線公佈,便於公眾及時查詢瞭解和監督。”

欄目主編:王海燕 文字編輯:王海燕

來源:作者: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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