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本市水土保持工作,健全水土保持執法監管體系,執法總隊嚴查水土保持違法行為,近期對一批未按要求編報水土保持方案開工建設的行政相對人進行行政處罰,累計罰款60萬元。
今年以來,總隊已對94個在建生產項目開展了執法檢查,對其中28個未按要求編報水土保持方案開工建設的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並對逾期仍未按要求整改項目進行行政處罰。經過宣傳教育和執法推動,28件立案案件中已完成整改21件。與此同時,總隊結合執法實踐,初步形成了水土保持“未批先建”違法行為的取證規則和裁量基準,並開展業務指導,推進各區水土保持行政執法能力建設。
下一步,執法總隊將繼續做好本市的水土保持行政執法工作,積極維護本市水土保持管理秩序,為生態環境的持續良好發展提供助力。
執法總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