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丨未熄煙蒂隨手拋 一住户因高空拋物獲刑

男子從9樓家中,多次向窗外丟棄未熄滅的煙蒂。北京青年報6月15日獲悉,北京西城法院以高空拋物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壹現場丨未熄煙蒂隨手拋 一住户因高空拋物獲刑

2022年1月至2月,王某在北京市西城區某小區6號樓位於9層的家中,多次從卧室窗户向外丟棄未熄滅的煙蒂。經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在案發地提取12枚煙蒂中,9枚煙蒂與王某血樣在D8S1179等15個基因座基因相同,其似然率為3.25×1019。王某於2022年2月9日經電話傳喚到案,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王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西城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從建築物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高空拋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指控王某犯高空拋物罪罪名成立。鑑於王某經民警電話傳喚到案,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自願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理。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判決王某犯高空拋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壹現場丨未熄煙蒂隨手拋 一住户因高空拋物獲刑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實施》,將高空拋物罪納入刑法成為獨立罪名,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王某多次從卧室窗户向外丟棄未熄滅的煙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如未熄滅的煙蒂落入易燃物中,極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在該案被告人王某歸案前的2022年2月初,其所在的小區6號樓1層住户院中就曾發生火災,經西城區消防救援支隊調查認定,起火原因為遺留火種。因此王某的行為具有較高的社會危險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構成高空拋物罪。

該案主審法官張冰潔提醒廣大羣眾,高空拋物行為人不僅要對受害人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希望廣大市民能夠引以為戒,養成文明生活習慣,杜絕“隨手拋”的行為,共同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通訊員 張冰潔 丁佳欣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葉婉

編輯/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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