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針對一些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利用漏洞,找“黃牛”買票,乘坐飛機高鐵的行為,最高法表示,近期計劃將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規定乘坐飛機高鐵的名單進行全面調查核實。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通過“黃牛”購買飛機票高鐵票,屬於典型的規避執行行為。逃避執行、規避執行、妨害執行等拒不執行行為,嚴重侵害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和社會誠信,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毛立華: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計劃將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規定乘坐飛機高鐵的名單進行全面調查核實,結合調查結果和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依規開展打擊行動,包括採取罰款、拘留等措施,甚至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事責任。同時,對“黃牛”順藤摸瓜、露頭就打,依法依規開展打擊。
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對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依法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將受到刑事處罰。未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視情節通過罰款、拘留等方式進行教育、懲戒。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毛立華:對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等被執行人而言,如果被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嚴重妨害司法秩序,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的,司法機關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事責任。這裏,特別提醒有錢不還的被執行人,切莫自作聰明、切莫以身試法。
2022年,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3198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聯合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專項行動,建立健全公檢法機關依法懲治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的常態化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