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加拿大使館:已接種疫苗人員赴華,仍需“雙檢測”

據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佈關於接種新冠疫苗後申領健康碼有關問題的通知稱,已完成接種疫苗人員因緊急、必要原因赴華,仍需根據2020年11月26日通知要求進行“雙檢測”。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已接種疫苗人員赴華,仍需“雙檢測”

通知全文如下:

關於接種新冠疫苗後申領健康碼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目前加拿大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請大家繼續堅持“非必要、非緊急、不旅行”原則,儘量避免跨境旅行。如確須赴華,接受“雙檢測”後,請居家隔離,不要外出;赴機場途中務必加強個人防疫。

二、已完成接種疫苗人員因緊急、必要原因赴華,仍需根據2020年11月26日通知要求進行“雙檢測”。駐加使領館原則上僅受理已完成雙劑次疫苗(如中國國藥疫苗、科興疫苗及輝瑞、莫德納疫苗等)接種人員,或已完成單劑次疫苗(如強生、中國康希諾腺病毒載體疫苗等)接種滿14天人員的健康碼申請。此類人員申請健康碼時,除“雙檢測”證明外,須一併上傳已完成接種的證明(接種雙劑次疫苗兩針,或者接種單劑次疫苗滿14天,中外疫苗均可)及本人或法定監護人簽署的《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參見附件)。駐加使領館將為符合要求的人員審發健康碼。

三、未接種或未完成疫苗接種程序的人員因緊急、必要原因赴華,如符合“雙檢測”陰性要求可正常申領健康碼。

四、申請健康碼時,微信小程序要求中國籍人士上傳的所在國居留證明,係指有效的加拿大簽證(學習、工作、旅遊等各類簽證)、臨時訪客居留證明、工作或學習許可、永久居留卡(楓葉卡)等證明。如居留證明已過期,可上傳加拿大移民部門確認收到或批准延期居留申請的證明信或更新楓葉卡的證明材料。行程單指機票預訂確認信息。

如上傳虛假證明,危害他人或公共衞生健康安全,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中國駐加拿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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