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7年將職位當做“搖錢樹”“蛀蟲”出納終現形
2020年7月2日,玉環市玉城街道下陡門村原出納林秋英因職務侵佔村集體資金75萬餘元,被玉環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身為村出納,林秋英在任職的7年間將職位當做“搖錢樹”,最終把自己釘在了被告席。
林秋英庭審現場
為補貼家用,頻頻“借用”集體租金
玉城街道下陡門村臨近市中心,轄區內有多個工業園區。由於地理位置的優勢,不少小微企業、加工廠向該村租用臨時廠房。這些廠房都是以村集體名義出租的,據估算,每年村集體資金中租金收入高達二三百萬元。
2006年開始,林秋英擔任該村出納,負責村集體資金收支管理,其中一項重要工作就是收取上述的租金。
當時林秋英手頭和老公一起開的建材店經營不善,有十幾萬貸款需要歸還,手頭常常吃緊。為週轉資金,補貼家用,林秋英經常是拆東牆補西牆,但貸款債務壓得林秋英喘不過氣來,於是林秋英打起了所保管村級租金的主意。
“起初我不是特意去拿村裏的錢的,第一次主要是剛收上來12000元租金,家裏剛好需要用錢,就拿來用了。”林秋英坦言道,“一開始我還能還得上,後來用着用着缺口越來越大,還不上村裏的錢了……”
做“陰陽收據”,挖空心思中飽私囊
按照規定流程,收取租金應先由林秋英開具租金收據,廠房、店面租户支付租金後,再將收據的記賬聯交給村會計入賬。然而,林秋英很快發現一個不為人知的“規律”——她的搭檔,村會計從不核對收據的記賬聯和存根聯,而是直接根據記賬聯進行機械入賬。
眼看着窟窿越來越大,大到自己無法彌補,林秋英乾脆做起“陰陽收據”的文章,給租户的收據是真實的,但交給會計做賬的記賬聯卻是動過手腳的,當然這些“特製”的記賬聯上金額大大縮水了。
“印象最深的是,一家企業廠房租金實收了37939元,但在該份收據的記賬聯上,我故意少填面積和租金,金額被寫成29874元。”對於自己的第一份“陰陽收據”,林秋英至今記憶深刻。
除了這一手,林秋英有時心一橫,乾脆不上交記賬聯,連同租金都悄悄進入她個人口袋。這些情況一直持續到2014年,林秋英開始害怕起來,擔心自己越陷越深,剛好親戚的建材店缺人手,她就辭去了下陡門村出納一職。
隱瞞真相離職,欲矇混過關終被查
“在和村裏交接財務時,我沒有把拿了村裏錢的事跟他們説,一來是自己沒錢歸還,二來心想這多年都沒有被發現,以為可以繼續矇混過關。”林秋英交代了當時心理。
離職後的林秋英以為自己順利過關了,但玉城街道三資辦財務核查時發現了下陡門村存在記賬聯未入賬的情況。隨後,玉城街道監察辦、玉環市監委也先後介入開展調查。
面對調查組出示大量詳實的證據,林秋英如實交代了自己侵佔村集體資金的事實。經查,2007年12月至2014年2月,林秋英利用擔任玉環市玉城街道下陡門村出納的職務便利,通過不報、少報收入的方式,多次將收取的廠房、店面租金及電費等村集體所有的資金合計人民幣75.3673萬元用於歸還個人貸款及家庭開支等。在案件查辦期間,林秋英已全數歸還所侵佔村集體資金。
“此時此刻我感到無地自容,更感到萬分後悔,我辜負了村幹部以及村民對我的信任。這幾年來,無時無刻不在內心譴責自己,多想時光倒流,但錯誤已經犯下,縱有千言萬語也無法彌補,只能面對自己的錯誤,徹底痛改前非……”深陷囹圄的林秋英陷入深深的懊悔,卻回頭無路。
針對該案暴露出的村級財務管理漏洞、資金監管不到位等問題,玉環市監委向玉城街道下發了《監察建議書》,督促玉城街道開展“一案雙查”,對負有監管不力責任人員進行處理。目前時任下陡門村書記董秉福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下陡門村也解除了與村會計的聘用關係。
(原標題:《“蛀蟲”出納現形記》,原作者:張小意。編輯:張丹萍。)
【來源:浙江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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