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河道淪為垃圾場,被侵佔面積達378.5畝,濕地保護區功能受到嚴重影響……近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集中通報典型案例,陝西黃河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黃河龍門段幹流河道污染事件引發廣泛關注。
水法、防洪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開宗明義:禁止在河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污染事件所涉區域屬於黃河干流河道行洪區,大量固體廢物堆在這裏,一旦發生特大洪水,後果不堪設想。何況,固體廢物數量巨大,成分複雜,順流而下造成的水污染,極可能危及居民飲水安全。而濕地保護區遭破壞,還會給野生動物帶來毀滅性傷害。不管從哪個維度看,黃河濕地保護區都經不起破壞,後果也絕非一地所能承擔。
令人咋舌的是,通報顯示,早在2013年相關河道就已出現被佔情況。此後5年間,國家有關部門先後10次致函屬地城市,要求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恢復河道原貌。但該地一直未依法履行屬地責任。直到2018年,國家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當地才不得不動起來。只不過,排查問題“掛一漏萬”,5.2萬平方米的違建僅查出約0.7萬平方米;整改問題敷衍了事,整改未達標就匆匆予以銷號;依法懲戒形同虛設,污染大户長期逍遙法外……
屢被點名屢不改,一拖就是十餘年,“母親河”遭殃,固然有企業頂風違法、陽奉陰違的因素,但與某些主政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不無干系。説白了,環保喊得震天響,一到實際就成了“滯後項”。想整治違規企業,卻怕少了税收,就故意放一放;江河湖海污染需聯合治理,但協調困難、多方掣肘,就暗暗拖一拖;更有甚者,面對違法惡行,不僅裝聾作啞,還撐腰庇護。
綠水青山不是個別人的提款機,觸目驚心的生態破壞行為必須被嚴懲。這些年,環保督察利劍出鞘,查處40餘萬件違法案件,罰款逾200億元,不少人感慨環保執法“亮出了牙齒”。但揆諸現實,“10次致函管不住黃河干流河道被侵佔”“侵佔滇池一級保護區10餘年,屢屢被查卻拒不整改”等現實案例,也提醒我們在環保大勢下“黑手”依然存在,打擊環保違法任重道遠。
生態環境,破壞容易,建設難。要看到,環保督察是事中事後監管。建設美麗家園,要用好環保督察制度,但更要從源頭抓起、在源頭治理。重中之重,各地還得轉變發展理念,多算“生態賬”,少算“經濟賬”,沒有綠水青山,又何來金山銀山?
(作者 雨馨,摘自《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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