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瞧,環城河的水變清澈了!”前不久,紹興市越城區風則江廊橋上,幾名街道工作人員望着流淌的河水欣慰地説道。“污染止住了,水質恢復了,這下我們可以放心了。”一旁的檢察官正用無人機巡河,實時反饋河道治理現狀。
這一切,還得從去年12月區人大代表向越城區檢察院提供的一條公益訴訟線索説起。“我們瞭解到,轄內某小區外聘的物業公司將污水排放至綠化帶內,隨後大量污水匯入風則江。事關河湖生態環境保護,我們立即向檢察機關提供線索。”
收到線索後,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迅速展開調查。“紹興環城河,內與城區河道相通,外與浙東古運河相連。”承辦檢察官介紹説,“風則江系環城河的重要河段,一旦出現水體污染,受到影響的將是整個區域水系,甚至是浙東古運河。”
之後,辦案組就污染情況多次進行現場勘查,並實地走訪水利、生態環境、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瞭解到目前該物業公司暫未繼續排污,但因部門間職責邊界不清導致監管工作出現“空白地帶”。於是,該違法排污行為未被依法查處,該物業公司也未對其造成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污染髮生後,屬地街道立即採取河道清淤、圍堰、換水等措施,並先行墊付應急處置費用。“好在我們行動迅速,及時堵住了污染源,最大程度降低了污水對環城河的影響。”可對於追償應急處置費主張無門,街道相關負責人表示很無奈。
如何釐清監管職責是當務之急。辦案組依託該院出台的《公益訴訟特邀檢察官助理工作規定(試行)》,邀請行政法學專家作為特邀檢察官助理對該案有關政府職能部門職責範圍提出專業意見。經專家論證認為,城鎮排水監管部門對該物業公司的違法排污行為負有監管職責。
針對這一情況,越城區檢察院啓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融合運用“行政訴前督促+民事訴前支持”工作模式巧解“監管空白+主張無門”的雙重困境。
一方面,啓動訴前程序督促職能部門履職盡責,依法查處涉案違法排污行為,並強化日常監管,助力轄區“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另一方面,“前置”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聯合職能部門協助屬地街道召開應急處置費用追償磋商會議,幫助屬地街道成功追償11萬元,深化檢察環節的訴源治理工作。
“檢察機關因時因勢,創新探索‘行政訴前督促+民事訴前支持 ’新路徑,以公益訴訟‘最優解’護百姓生活‘小確幸’。”得知提供的線索已妥善解決,人大代表這樣評價。
不久前,屬地街道專門送來一面錦旗:“護航藍天碧水,情繫五水共治”,為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