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半年小客車指標申請審核結果明日可查。今日,北京小客車指標辦發佈《關於小客車配置指標申請有效期滿後再次審核有關情況的説明》。根據説明,個人或家庭申請通過審核後,申請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
為落實《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政府令第296號)、《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本市有關部門將對小客車配置指標申請人(個人和家庭申請人)填報的身份信息、證件信息、社保和個税繳納情況等進行嚴格審核。市民需要注意的是,個人或家庭申請通過審核後,申請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未取得配置指標的,在申請有效期內自動轉入下一次指標配置,每年3月9日至4月8日期間,將對所有的個人、家庭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再次重新審核。其中,對於“持本市居住證並且近五年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税”的申請人的社保費繳納信息,審核申請有效期截止月的上一個月(每年的2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對於“持本市居住證並且近五年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税”的申請人的個税繳納信息,審核申請有效期截止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税,且納税額大於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以税款入庫日期為準(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小客車指標申請審核未通過怎麼辦?
複核流程説明來了
個人(含家庭申請人、多車轉移申請人及夫妻變更/離婚析產轉移車輛申請人)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打開未通過人員的配置指標申請表查看審核未通過原因。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根據查詢到的未通過原因,於複核申請期限內向相關審核部門提出複核申請,未在複核申請期限內提出複核申請的,視為放棄複核,如需繼續申請,應當在之後的申報期內重新申請。複核工作是對審核不通過的信息進行再次核對,若審核未通過結果是由於申請人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的,不應當提出複核申請,可於之後的申報期內修改申請後提交。對於提出複核申請的申請人,若複核不通過,則不得再次提出複核申請。如需繼續申請,應當在之後的申報期內重新申請。複核流程説明戳圖↓↓↓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記者 孫宏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