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錘得錘”,以此形容那些近來“鬧辭”的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恐怕再合適不過。據報道,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相關決定,楊嶽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另外15名“攬炒派”議員聲稱放棄承擔議員責任,要和這4人捆綁“請辭”。目前,他們的辭職已全部生效,其在立法會的水牌也被秘書處用黑色膠紙遮蓋。
一場鬧劇,以“攬炒派”的咎由自取劃上句號,但以此為起點,更值得思考的是,香港需要怎樣的立法會?需要怎樣的立法會議員?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承擔着研究法案、審批公共開支及監察施政等重要職能。立法會議員作為立法機關的成員,肩負維護香港憲制秩序的重要職責。質詢和辯論都應恪守議事規則、遵守法律規定。對立法會議員來説,真心實意擁護《基本法》,以香港前途、市民福祉為依歸,是履職的基本前提和底線。然而,長期以來,一些人將職責拋諸腦後,視法律於無物,一心以議員身份為政治跳板,干擾對抗特區政府,挑戰中央權威。政治裹挾之下,議事廳屢屢淪為“泥漿摔角場”,不僅消解了立法會在特區憲制框架中應有的管治責任和能力,更攪得整個香港社會烏煙瘴氣。
身為規則制定者,卻帶頭破壞規則;身為民意代表,卻幹着禍港亂港的惡行。鬧辭也好,賣慘也罷,一次次自不量力的誇張表演,只能讓更多人看清“攬炒派”的本質。“修例風波”以來,這些人變本加厲攪弄風雲。會場之內,他們瘋狂“拉布”,動輒嘴炮相向、拳腳相加,企圖癱瘓特區政府運作;會場之外,他們煽惑“黑暴”打砸,鼓吹“違法達義”,勾結外部勢力,大肆賣港求榮。眼看大勢已去,一干蛇鼠之輩開始“抱團掙扎”,強作“困獸之鬥”。這些所作所為完全是與《基本法》為敵,與香港市民為敵,與香港前途為敵,是香港法治的恥辱。以雷霆舉措清除害羣之馬,讓這些“毒蟲”自絕於政治舞台,不僅不會影響立法會職能的發揮,反而有助於其促香港發展、助民生改善。
人心思穩、家園思安,香港社會苦“攬炒”者久矣,重啓經濟、改善民生,是廣大香港市民的普遍願望。隨着香港國安法落地,人們看到了香港止暴制亂的堅實腳步。在教育領域,各路“黃師”被趕下講台,一系列“毒教材”得到清理;在司法領域,亂港暴徒紛紛受到正義的審判,一眾禍首得到應有懲罰;在傳媒領域,“黃媒”頭目倉皇落網,嚴格的身份認定讓“假記者”無所遁形……改變正在發生,也讓人清晰地認識到,今天的香港,需要的是遵規守法、恪盡職守的“建設者”,而不是吃飯砸鍋、吃裏扒外的“破壞者”;是以市民福祉為重的“實幹家”,而不是為謀私利不擇手段的“攬炒派”。“修例風波”所帶來的創傷仍未痊癒,新冠疫情、經濟下滑等因素又帶來新的衝擊,惟有繼續對各個領域撥亂反正、肅清禍源,方能避免香港在內耗中沉淪,坐失發展良機。
螳臂當車的鬧劇,註定只會淪為笑料。將“愛國者治港”明確嵌入各領域運行機制之中,讓心懷不軌者徹底喪失表演作惡的空間,香港在“一國兩制”的護航之下,定能一步一步重煥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