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據陝西省紀委監委消息: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袁海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至此,這已經是今年之內,延長石油(集團)第三個受到處理的高管,也正因如此,袁海科的落馬,才顯得頗為引人關注。
從簡歷上看,袁海科無疑算得是個“老石油”,從1989年參加工作開始,袁海科便一直在石油領域工作,既當過工人與基層幹部,也曾多次獲任要職。2005年,袁海科進入“延長系”,擔任延長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8年又任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等職。2013年,袁海科出任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直到此次被查。
長期在延長石油任職,且擔當集團高管長達7年的袁海科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調查,自然會讓人聯想到延長石油(集團)此前被查出的問題。短短几個月內,三名高管連續受到處理,説明延長石油內部的問題不是單發、孤立的,而具有一定的“窩案”性質。
不久之前,延長石油原董事長沈浩和另一位原董事長賀久長先後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這讓延長石油的腐敗問題逐漸暴露了出來。從這個角度上看,袁海科今天被查,其實並不令人意外。事實上,延長石油的問題由來已久,追溯延長石油的人事變動,這家雄踞西部的中國第四大石油公司,已經有數位領導因貪污腐敗問題被判刑。
延長石油最早被發現存在問題,還要追溯到2012年。從2012年4月底開始,延長石油集團及下屬的油田公司、管道公司、煉化公司、延安煉油廠等多個子公司的數名高管,陸續被西安市檢察院反貪局帶走調查。延長石油的腐敗問題已貫穿整個公司多個產業板塊。
據調查,早在2006年,負責修建延長油田家屬樓期間,延長石油集團原副總工程師李興曾收受陝西萬嘉企業集團公司董事長的“好處費”高達500萬元被舉報。正是因為這起案件,牽連出了郭浪、馬永樂、蘭鐵栓、郭志文等4人聯手腐敗的大型“窩案”。最終,李興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他幾名涉案人員則分別獲刑10到11年。
當時,李興系列窩案曝光後,延長石油曾專門做出過檢討。在檢討中,延長石油將其歸為管理不善、內部個別崗位關鍵負責人職權範圍過大、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等原因。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這起案件並沒有給延長石油帶來足夠深刻的教訓,其內部風氣依然存在問題,2017年,延長石油旗下的延長油田總經理王書寶又因貪腐問題被抓。
經查,王書寶利用手中的權力在多個項目中“撈錢”。2007年至2016年,吳志春為其公司承攬油田科研項目,多次找王書寶等人尋求幫助,王書寶通過打招呼、內定外協單位等方式,使吳志春的公司順利承攬了多個科研項目。吳志春為表示感謝,多次送給王書寶等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71.45萬元。此外,王書寶作為在延長油田任職時,還給經營石油公司的弟弟大開方便之門,法院審理查明,王書寶的弟弟王某乙實際控制着兩個石油類公司,王書寶先後給這兩家公司安排了8個科研項目,合同金額共計1093萬元。
當然,相比於此前這些案件,更具“震撼效應”的,還是要屬沈浩和賀久長這兩名延長石油(集團)前“一把手”的相繼被查處。3月6日,最高檢在中國檢察網發佈消息稱: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沈浩(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陝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寶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為此,寶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沈浩作出逮捕決定。
就在沈浩被捕兩天之前,紀檢監察機構剛剛公佈了對他的紀律審查與監察調查結論,並對其違紀違法行為作出了相應的處分。調查顯示,沈浩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禮金、禮品,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如今,作為在任領導,袁海科也被有關部門查處,相信隨着相關調查的進一步深入,延長石油(集團)的內部問題必將真相大白。只有儘快剷除這種可能形成“窩案”的政治土壤,才能建立健康的政治風氣。
資料來源:澎湃新聞、中央紀委監委網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