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AI換臉涉嫌侵犯肖像權的話題登上微博熱搜。據媒體報道,此前有電商平台以0.5元每份的價格出售匹配了身份信息的人臉數據,一旦不法分子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將照片活化,就極易被用作辦理網貸或實施精準詐騙。
“0.5元可買到匹配身份的人臉數據”在微博上引發熱議
去年9月,“換臉”應用“ZAO”曾火遍全網,只要按照要求操作,即能把自己的臉換成明星臉或朋友臉。而其包含的倫理道德風險及對個人隱私權的擔憂曾引發爭議。近年來,不法分子藉此製作虛假視頻詐騙錢財、利用換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權的事件也屢有發生。
新華社援引北京互聯網法院數據顯示,自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31日,該法院共受理利用網絡侵害人格權糾紛6284件,其中涉網侵害肖像權糾紛4109件,佔比約65.4%。而在侵害肖像權糾紛中,約50.8%的侵權行為方式以軟文廣告形式出現,軟文廣告和在網絡店鋪中售賣明星同款商品現象尤為突出。
另外據北京互聯網法院統計,在涉網侵害肖像權案件判決中,每案原告訴請損害賠償金額均值近30萬元,但是每案實際判決支持損害賠償金額均值不足5萬元。這也無形中降低了侵害肖像權的違法成本。造成這種差距的主要原因有:權利人對其知名度舉證不足、對其實際損失和侵權行為人獲得的利益舉證不足等。
北京青年報去年9月也曾報道,網絡商城中有商家在公開售賣“人臉數據”,數量達17萬條。這些“人臉數據”涵蓋2000人的肖像,每個人約有50到100張照片。此外,每張照片搭配有一份數據文件,除了人臉位置的信息外,還有人臉的106處關鍵點,如眼睛、耳朵、鼻子、嘴、眉毛等的輪廓信息等。
當記者聯繫到其中兩名數據包裏的當事人時,他們對自己照片和臉部數據被販賣感到震驚。此前他們沒有授權任何人或組織採集自己的臉部數據,也沒有允許任何人進行售賣。後面網絡商城核實後確認該商家銷售的人臉數據不符合平台的銷售規則,進行了下架處理。
紅星新聞記者今天在多家網絡平台搜索人臉數據時,未發現相關產品,但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仍然有人售賣包含400張人臉庫的人臉二維碼識別程序,標價為3元包郵。
據瞭解,將於明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提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在裁判文書網上,侵犯肖像權的案例往往發生在明星身上,涉及企業多為美容醫院。
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吳瑤律師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由於公眾人物經常活躍在網絡上,所以難免海量照片和視頻被別有用心之人獲取。而除了明星之外,很多網絡主播也慘遭技術“毒手”。
對於普通民眾被侵犯肖像權,吳瑤律師表示,減少在網上“爆照”的次數、避免照片角度和表情過度多元化等都不失為從源頭保護自身權益的良策。
同時,被侵權人如果已經發現網上有人利用AI技術製作發佈侵權視頻,又難以聯繫上發佈者,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可以通知相應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擴大部分要與視頻發佈者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吳瑤律師提醒,任何人如果發現有通過AI換臉技術製作的虛假視頻可能已侵權或構成犯罪的,切記不能隨意轉發。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僱傭、組織、教唆或者幫助他人發佈、轉發網絡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權益,被侵權人請求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紅星新聞記者 盧燕飛
編輯 白兆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