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協同 守護長江
位於三峽大壩上游的湖北宜昌市秭歸港。 鄭 坤攝(影像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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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我國首部流域法——長江保護法正式施行,守護母親河有法可依,標誌着長江保護治理邁入依法實施新階段。
一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水法規體系建設日益完善,江水浩蕩、水清岸綠、魚翔淺底的美麗畫卷徐徐鋪展。
江面寬闊,船行如梭。
一條看似普通的航船駛過,引起長江水利委員會河道採砂管理局督查處處長劉平剛的警覺。“船身外觀看似正常,但吃水線較深,可能有問題。”他解釋。執法人員登船仔細檢查,發現果然是一艘改裝的隱形採砂船。
2021年12月底,一場遏制非法採砂的專項行動開啓。從湖北武漢市到武穴市近300公里的江面上,一條條執法船出動,開展拉網式清查。長江保護法施行以來,這樣的多部門聯合整治行動已開展多次。
執法底氣足,保護見實效
“這裏臨時碼頭多、河岔口多、支流多,船隻容易隱藏。通過前期摸排暗訪,我們發現非法採砂有反彈勢頭、形式更隱蔽,此次行動就是要集中打擊,形成震懾。”劉平剛介紹。
打擊非法採砂,是保護長江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長江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在長江流域禁止採砂區和禁止採砂期從事採砂活動。
“執法底氣更足,打擊力度也更大了。”劉平剛説,“過去,對長江干流非法採砂行為最高處30萬元罰款。如今,長江流域內河道非法採砂最高處貨值金額的20倍或200萬元罰款,對用於違法活動的船舶、設備、工具等可直接沒收,這大幅提高了違法成本。”
“誰能採、在哪採、誰來管,長江保護法均作出全面細緻規定,提供詳盡法律依據。”水利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陳東明介紹。
“我們細化實化各項規定,明確重要河段責任人,規範採砂許可,鼓勵推行集約化、規模化、規範化開採,組織對‘人、船、砂’‘採、運、銷’集中整治。”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有關負責人介紹。
長江保護法施行一年來,法律條文不斷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行動。打擊非法採砂、強化河湖岸線管控、加強水旱災害防禦……聚焦影響長江生態環境的關鍵問題,各地區各部門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我們進一步加強了全國性、流域性配套水法規體系建設,完善流域規劃體系,有力促進長江保護法落地見效。”陳東明介紹。
注重協同聯動,促進密切合作
2021年6月的一起案件,讓江蘇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劉志強記憶猶新——李某等數十人在未取得捕撈鰻魚苗專項許可證的情況下,使用不符合最小網目尺寸要求的漁網捕撈。最終,被告人李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劉志強介紹,這起案件中,檢察部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後,江蘇啓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對啓東近海違規漁網開展集中整治。同時,農業農村部門與海警、市場監管、公安、屬地鎮街開展聯合行動。
“河海相交,按哪部法律管?職責分散,究竟誰來管?”劉志強説,“過去,針對此類問題,法律依據不足,監管主體不明,手段不充分。現在,長江保護法對生物多樣性保護作出明確規定,讓監管有據,更促進各部門密切合作。”
一年來,各地各部門堅持跨部門、跨區域合作,整合治理資源,推進長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庫、左右岸、干支流協同治理。
地處湖北、河南兩省交界處的丹江口水庫,是長江流域重要水源保護區。針對丹江口水庫保護,長江保護法也作出了相關規定。“保護有了‘硬槓槓’,也為我們今後的工作指明瞭方向。”十堰市鄖陽區委書記胡先平表示,“我們將不斷推進全域裸土覆綠、岸線復綠等工作。”
“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系統性出發,注重協同聯動,是長江保護法的亮點之一。”陳東明介紹。
技術廣泛運用,舉措不斷創新
“數據每小時更新,一旦低於生態流量,系統就會立刻預警。我們會及時排查原因、採取處置措施。”長江水利委員會水資源節約與保護局保護協調處副處長邱涼一邊指着長江流域生態流量監管平台,一邊向記者介紹。
“水量有沒有保障、水質好不好,秦淮河流域建有7個流量自動監測站、6個雷達水位站、5個水質自動監測站、28個視頻監測站,可第一時間收集各項指標。”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南京分局水情科科長嚴鋒介紹。
生態流量是維繫河湖生態系統的基礎,對長江生態保護修復具有重要作用。“長江保護法在我國法律中首次建立了生態流量保障制度,就是為了破解與江爭水、河湖萎縮等問題。”邱涼介紹,“確保生態流量,準確監測是關鍵。隨着5G、大數據等新技術廣泛運用,可有效監測重要斷面流量。目前,我們已編制85條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對131個控制斷面實時在線監測。”
“長江保護法出台以來,水利部門進一步規範生態流量監測及預警信息報送工作,推動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加強長江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管控。”陳東明介紹,“接下來,我們將進一步對標長江保護法,聚焦關鍵問題,制訂出台或修訂完善相關規劃、標準,爭取在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進展。”
版式設計:蔡華偉
《 人民日報 》( 2022年03月02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