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申訴改判無罪,被告知案卷失蹤。要留清白在人間。當了20餘年民辦教師的程善貴,對這句詩的感觸頗深。
34年前,一場親戚間的糾紛讓家住安徽六安金寨縣的程善貴變成了罪犯,申訴26年後,金寨縣法院2011年再審以犯罪不足判他無罪。
但程善貴仍不接受這個結果,他堅稱自己壓根就沒傷過人,不應是沒有完全消除嫌疑的疑罪,故繼續上訴。六安中院後將該案發回金寨縣法院重審。但案件的審理此後卻被擱置了:2014年3月,金寨法院以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審理該案,至今超兩年無下文。
更讓程善貴想不通的是,法官告訴他的代理律師,不可抗拒的原因是案卷丟了,沒法開庭。
如今已77歲的程善貴,仍不願放棄。
如果案卷無法調閲,那2013年2月六安中院是依據什麼作出再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程善貴的代理律師認為,案卷無法調閲的理由不能成立。
程善貴在自己撰寫的上訴書中寫道,根據刑訴法規定,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或罷工、騷亂等,金寨法院僅依一份檢察院不派員出庭的函,就中止審理案件,違反這一規定。
事實上,為了申訴,程善貴從2006年開始自學法律,他的書桌上擺放着《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配套解讀》、《審判監督法律手冊》等書籍,書中有他用紅筆對法律條文的標記,也有對一些術語作的備註解釋。
一些法治類報道也是程善貴日常關注的重點。他自己做了一個剪報夾,收藏着諸如《安徽高院院長周溯談落實司法為民:處理好每一個訴求》、《省高院力治重信重訪》等報道。而《南方週末》2006年1月5日報道的《佘祥林在2005》,則被他貼在了剪報夾首頁。
2016年6月,程善貴的代理律師向金寨法院遞交申請,要求恢復審理該案,但未獲得回覆。7月,律師致電承辦該案的法官詢問此事進展,該法官在通話中稱,卷宗丟失了,找到就開庭。
近日,金寨縣法院新聞發言人馮克鈞向澎湃新聞表示,該案還在審理當中,不便多透露信息。
我現在還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我不想等老了帶着遺憾進入墳墓。程善貴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