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中央美術學院發佈一則處分通告,在讀研究生葛宇路被記過處分了。在信息還不夠詳盡的情況下,大家誤以為葛宇路是因為那條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葛宇路”受的罰。事後證明葛宇路被處分是另外一起事件,與那條曾經的“葛宇路”無關。
2017年7月11日,中央美院實驗藝術學院在讀研究生葛宇路在網絡上披露,他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了朝陽區雙井街道蘋果社區附近的一條“無名路”,並把自己製作的“葛宇路”路牌懸掛在了道路的西口和東口。這個路牌一直被使用了4年,附近居民也接受了“葛宇路”的路名,甚至被錄入了導航軟件中。
經他披露之後,事件引發了社會熱議。葛宇路一夜躥紅,然而這個有趣故事的結尾卻並不算“圓滿”。7月13日,城管部門拆掉了“葛宇路”路牌,並在十天之後的7月23日,將“百子灣南一路”的路牌懸掛到位。北京再無“葛宇路”,這讓無數網友嘆息不已。
是藝術?是鬧劇?藝術表達是否遭遇誤讀
引發網友們好奇和惋惜的,不僅僅是葛宇路的腦洞,也許更多的是對這一有些執着、可愛甚至“中二”行為的默契領會。在平庸沉悶的生活中,葛宇路像突然迸發的火星,點燃了許多人的興奮情緒。一些支持者認為,“葛宇路”是一種實驗藝術,是“藝術重新介入生活的表現”;也有藝術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呼籲,“包容青年藝術家的藝術思考和甚至一些邊緣的藝術探索。”
對此,上海大學人才學院教授、著名社會學家胡申生表示,雖然自己理解這種幽默,也贊同對藝術行為要給予寬容的態度,但是“法律歸法律,該遵守的要遵守,這是不能突破一個底線。”
根據民政部頒佈的《地名管理條例》,地名管理應當按照規定的原則和審批權限報經批准。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決定。條例規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
葛宇路當然是有責任的,至少違反了關於地名的一系列法規。一言以蔽之,地名命名之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為之。對此,葛宇路也表示自己願意擔責。相關部門的做法並不難理解,一方面,法律法規確實沒有賦予個人道路命名權,有關部門不糾正就是失職;另一方面,“葛宇路”的存在如果得到承認,城市地名也許會面臨失控的風險。
除此之外呢?“葛宇路”中的責任問題也許不止於此。
“葛宇路”給城市管理提個醒
如果説“葛宇路”路牌屬於非法,那麼,為什麼它可以“堂而皇之”地被懸掛在道路旁,且被地圖和網絡“官方”地使用了多年卻未能被有關部門發現?甚至在2015年底,市政對該路段的路燈還使用“葛宇路”進行了統一編號。這又該是誰的責任?
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張松教授在接受電話連線時分析到,一般一條道路的命名必須是在所有工程及手續都完成之後,再交給交通部門來管理,之後他們再啓動道路命名的一個程序。但是道路的建設週期很長,有一些可能是在實際通車之後,某一些後續的工程還沒完成,所有後續的掛牌、命名就要拖很久。因此,就會產生有些道路長期沒有名字的問題。
不過,私設路牌弄假成真,乍聽匪夷所思,仔細一想卻又在情理之中。人們常説“出門認路”,認路首先就得知道方位在哪、路名為何。附近居民説得實在:這條路叫什麼名字無所謂,關鍵是得有個名字!
對此,張松表示解決這樣的問題其實並不難。過去主管部門習慣於自上而下做事情,而如今,自下而上的作為更應該被鼓勵。他建議,有關部門應該把權利儘量再下放到居委會、街道,或者主管部門自己應該經常到基層瞭解情況,一起來推進路名的規劃和管理。
“葛宇路”的出現並不荒謬,背後是人們實實在在的生活需求。“葛宇路”以近似黑色幽默的方式,測試出道路規劃建設、交付、命名、管理各環節銜接上的缺口,拷問了城市治理的精細化程度。
“葛宇路”去向何方?
不少人建議,乾脆“將錯就錯”,把“葛宇路”路牌當成官方名稱留下來。而原因歸納起來,總共有兩點:一是將“葛宇路”路牌作為一個警示牌,提醒有關部門及時作為,履行好城市精細管理的職能。二是既然都存在那麼久了,不僅服務軟件接受了,人們也習慣了。那麼,此路牌該不該保留呢?
同濟大學教授、教育學專家於雪梅認為,既然“葛宇路”這個路名已經存在了4年,獲得了一定的認可度,而且也並沒有造成社會危害,她的看法是可以保留的。
她進一步指出,其實好的路名能為城市的形象加分,這件事情既然發生了,行政管理部門為什麼不能用一種温暖、柔和的手段,用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温潤,把這個路名確定下來。比如,“葛宇路”路牌雖然目前被拆除了,但如果後續補一些程序,或者是通過大家的投票,認可這個路名。“從這個角度來説,民眾參與到道路命名當中來,會比‘簡單粗暴’地拆掉,更加鼓勵大家參與到城市道路管理的積極性。”
根據葛宇路的説法,他把自己的行為稱為是一種藝術創作的活動。那麼我們的城市管理中,如果也能加入一些人文的、藝術性的元素,更加寬容些、幽默些,也許會更加有温度、有情懷。
(看看新聞Knews記者 董亞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