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陝北小夥小梁只要一提到電熱水器就害怕,到底出了什麼事兒呢?
原來,小梁在8月20號跟朋友入住到西安大興路一家賓館,21號清晨六點左右小梁的姐姐來到酒店準備帶着小梁去看病,順道洗澡時發生了意外。
小梁:“當時我還睡着,我姐説要洗澡,沒過多久我就聽見摔倒的聲音,我趕快打開衞生間的門,看到我姐靠在門上,手裏還拿着花灑,我就趕緊移開花灑,結果我也被電了一下。我喊她,但她沒有任何反應。”
隨後,小梁的朋友和賓館老闆打電話叫來120急救車把姐姐送到大興醫院進行搶救。
醫生告訴記者,人送來的時候已經沒有了呼吸和心跳,屬於院前死亡,在病人的身上沒有發現明顯的電擊傷,所以醫院在“電擊死亡”的死因後面打了個問號,如果要確認死亡原因必須申請屍檢。
那麼在洗澡過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呢?
記者了找到大興賓館的老闆。據瞭解,賓館老闆是在一年前從別人那裏把賓館接手過來的,至於電熱水器用了多久,為何會漏電等問題,老闆表示並不知道。
賓館的老闆娘表示:“我老公進入衞生間時,電熱水器插頭並沒有拔下,當時熱水器水温顯示只有三十幾度,應該洗的比較着急。”
在這個女老闆看來,出事女子梁某來賓館洗澡屬於“蹭澡”,對於這一點,賓館自認為做了應有的提示。
記者看到,大興賓館的牆上確實貼有兩張“温馨提示”。
提示一:各位房客,為了你和他人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嚴禁留宿他人和帶陌生人員洗澡,如不遵守發生事故,一切自負!
提示二:洗澡插座一定要插到位,防止漏電!不聽勸者,後果自負!
根據這個女老闆回憶,出事女子梁某是在清晨六點左右進入到弟弟入住的房間,當時賓館前台的確沒有人值守,直到出事後才知道房間裏多了一個人。
在小梁看來姐姐是在賓館洗澡時身亡的,大興賓館應該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賓館老闆認為小梁姐姐屬於“蹭澡”,並且他們先前已經做了提示,應該無責,那麼如果小梁姐姐死因真的跟漏電有關那到底誰來該負責呢?
陝西洪振律師事務所律師郅旭鵬表示:“按照我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賓館、商場、娛樂場所等公共服務場所的管理人如果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不論傷者或是受損害的人是不是相應的消費者,是不是進行了實際的消費,都應該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