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煤致地陷,背後真相是這樣實在太恐怖了。由於大規模的煤炭開採,安徽省淮南市近十分之一的土地發生沉陷。《淮南市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利用規劃》透露,2013年底,全市塌陷面積約220平方公里,涉及27個鄉鎮,涉及居民31.1萬人,佔全市總人口的12.8%。規劃還顯示,隨着今後沉陷範圍的進一步加大,2020年後,全市最終塌陷面積將達到687平方公里。日前,澎湃新聞網對淮南採煤沉陷事件的調查報道,引發了較大關注。
按照中國礦業大學郭廣禮教授的解釋:在地下煤炭被採出以後,開採區域周圍巖體原有的應力平衡狀態受到破壞,使巖體產生變形、位移和破壞;當開採的面積達到一定範圍之後,岩層的移動和變形將發展到地表,引起地表的移動、變形和塌陷,在採空區上方形成一個比地下采空區大得多的沉陷區域。像淮南這樣的華東平原區,地下水水位淺,採煤塌陷下沉後的地表可能低於這個水位,就使得地下水露出地表,形成積水塌陷區;雨季,降雨雨水向較低窪的塌陷區彙集,進一步擴大了塌陷積水區面積。
地面塌陷導致十數萬村民的房屋或成危房,或被水淹沒,土地也隨之喪失。對於村民來説,包括住房在內的整個生活方式都發生了驚天劇變。地面沉陷的責任方毫無疑問指向了煤炭開採企業。1966年出台、2011年修訂的《煤炭法》規定,採礦者必須對塌陷、挖損進行復墾,將土地恢復到可利用的狀態。可以預料的是,這一規定在很多地方並未得到有效實施。此次涉事的淮南礦業集團也拒絕了媒體關於土地恢復的採訪要求。
事實上,在很多發達國家,煤礦勘探者必須在獲得准許開工挖煤前提交一份詳細的土地復墾方案並對之後的生態恢復土地復墾提供資金。但在中國,包括許多地方的煤礦企業,甚至連開礦許可和環評都沒有通過,項目就已經上馬。正是這樣一種狀況,使得整個土地恢復情況不容樂觀,甚至因為煤炭企業與地方政府之間複雜微妙的關係,因為煤炭價格的高低、企業自身經營狀況的變化,都會對受損村民的賠償、土地恢復工作產生重大影響。譬如2007年山西省設立了“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來緩解煤炭開採所帶來的社會及環境影響,但伴隨着煤炭價格的暴跌,原有的基金政策也隨之終止。淮南的情況也類似,煤炭價格暴跌導致企業利潤鋭減,可以用於補償的資金變得短缺。
完全處於無辜狀態的村民,到目前為止獲得的補償是有限的。按照安徽省的規定,煤炭公司也會每年支付一筆名曰“青苗費”的費用,以補償農民損失。此外,失去住房的村民們可以搬進由煤礦公司修建的全新公寓樓,但新樓房並不免費,村民為此需要按照新房的面積支付一部分購房款。因為採礦導致地面沉陷而進行的“被動城鎮化”,讓許多村民苦不堪言。
對於整個採煤導致的地面沉陷事故,官方目前並沒有出台一份充分吸納各方意見、符合現有法律規定的責任報告書。無辜的村民該如何面對未來?他們的損失將由誰來彌補?政府在整個責任體系中居於何種位置?假如煤炭價格一直處於低迷狀態,淮南礦業集團是否有能力和意願承擔該負的責任?這些問題都沒有明確答案。更重要的是,面對木已成舟的地面塌陷現實,是否有一種全新的生態修補技術、措施,能夠實現經濟、環保和生活結構的徹底革新?總而言之,如果無辜的村民只是因為弱勢而被置於後果承擔的最頂端,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