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城市的角落或不知名的馬路旁,輪胎沒氣、輪轂生鏽、車身滿是樹葉灰塵的“殭屍車”,成為了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這些無人搭理的殭屍車,本該走報廢程序,去它該去的地方,身上的零部件和材料,或許也應該將餘熱發揮殆盡,而不是在路邊或某個角落接受日曬雨淋、漸漸腐朽。
然而,就是這簡單的“報廢”兩個字,卻給不少車主帶來了煩惱。而為何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車主卻沒有很高的積極性去走程序報銷,相信很多人也都心裏有數。按照管理辦法,對於報廢汽車,即便是一些還有價值、還能發揮餘熱的部件,也要當做廢金屬回爐,因此報廢車就淪落到俗稱的“論斤賣”地步。
既然到了論斤賣的程度,只要不傻都知道,一台私家車的重量通常在2噸以內,以此來算,車主通常只能拿到一至兩千元左右,少的話甚至五百、八百也不是沒可能。不難想象,隨着經濟水平的提升,一千元在今天能幹啥?對於一些高收入人羣,與其花時間去申請、走程序報廢,不如就讓它晾在一邊自生自滅。有車主還明確表示:報廢真的拿不回幾個錢,除非你真的是缺這幾百塊錢吃飯。
是的,既然大家都不缺這幾百塊一千,也懶得去花費時間和精力,如此一來造成的結果,就是我們國家汽車報廢回收率甚至不及歐美國家的三分之一。參考2019年的數據,去年全國汽車回收數量為195萬輛左右,報廢回收率只有可憐的0.75%,與歐美國家的3%-5%不在一個等級。
與低迴收率相對應的,是我國的機動車註冊登記量逐年增加,根據公安部數據,截止2020年6月,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6億輛,其中汽車2.7億輛,上半年,機動車新註冊登記1414萬輛。
很顯然,大家不願意或者不屑於去申請汽車報廢,根本原因還是報廢補貼少和報廢手續較複雜。況且,目前的消費觀念、用車觀念發生了改變,大部分車主不會將一台車開到報廢,而是在車子殘值較高時轉手,然後換新車。值得注意的是,在一部分人的觀念裏,它並不知道還有車輛報廢這東西,認為報廢車就應該是隨手一扔不用理會。
但大家心裏都清楚,隨處亂擺的本該報廢的車子,在一定程度上佔用了社會資源,有人經常會被路邊的報廢車擋到,也有不少收藏級玩家在看到停車場無人理會的“好車”後,直呼可惜......在此形勢下,報廢機動車回收改革也就顯得尤為重要,如果能提高車主的申請報廢積極性,便能減少一些“社會垃圾”。而提高積極性的關鍵,還是在於價值回報。
前不久,商務部等7部門聯合發佈了《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並將於9月1日起施行。對比以往的管理辦法,《細則》中提出車輛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五大總成可進行回收利用,此外還補充了拆解行為規範、回收利用行為規範等。如果説以往報廢車不論價值高低,價格都是死的,那麼現在依據新的管理辦法,報廢車的價格有了彈性區間。
剛剛説到的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等,拆解下來後可售給具有再製造能力的企業,在達到相關標準後,部件可以迴歸市場(如修理廠)使用,但這就需要進一步規範相關的標準和完善細則,保證零部件再流入市場時品質有保障。舉個例子,我們現在去修理廠修車,更換的通常是全新配件,但如果能提供剛剛説到的再製造部件,對於車主來説,也能省下一筆費用。另一方面,既然報廢車以後不是“按斤賣”了,那麼報廢車車主也能從中得到更多補貼,從而提升主動申請車輛報廢的積極性。
一直以來,報廢管理方法確實傷了部分車主的心,畢竟有些人買車時花費了幾十萬、上百萬,等到報廢時卻只能拿到那可憐的一千多元,心裏的落差可想而知。與機動車年檢相似,廣大車主也希望機動車報廢管理辦法能夠不斷改進,畢竟只有從源頭上提升車主的積極性,才能真正減少那些所謂“煞風景”的殭屍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