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限速提高到130公里/小時,是否更能提高社會效率?

再怎麼説,也不是你開龜速的理由,不要長期佔用超車道!現在車子性能好,如果不限速就好了,給一個超車道,只能超車或者140速度以上跑,另外別的車道速度我要提上去,現在好多慢慢的,別的車道也限速,你想超車都不好超啊! 除了有人來快車人來瘋,絕大部分的開車還是守規矩的。

最好是提高到150,雖然最高限速150,但是根據每個人,每輛車的性能,自己開多少自己開,又不是一定要開到150,有些車性能好一點,至少15萬以上的車,踩到150就是不知不覺的事,而且很穩,如果説怕出事,時速80--100的速度撞擊物體,渣也不剩多少。

高速公路限速提高到130公里/小時,是否更能提高社會效率?

限速120的路上你開80,你還覺得慢就是快嗎?高速不高就是這些低速車害的,這種車更應該嚴厲罰款,最好是直接把他的駕照份一次性扣完。

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和限速關係不大,和車流量密度,出入口路況,是否有事故有關,節假日小客車免費,高速公路效率如何?大家都體會過,如果要保證效率,根據高峯時段或路網密度,浮動收費標準,價格槓桿調節流量,效率可提高。

這都是高速公路公司這邊建設節省成本就成許多不合理建造,但開通運作又怕出交通事所以那裏是自己建造問題就那裏限速!將開車的舒適感全歸高速公路公司調配!

高速公路限速提高到130公里/小時,是否更能提高社會效率?

人長時間在高速公路開車易犯大腦僵化,免不了出現操作失誤,你説違法成本低,那是把駕車人一棒子打死,乾脆把車也沒收了,送給交警開吧,做人要相互理解,不要脱離現實。

還應該考慮扣分12分的合理性,絕大多數違章每次3分,一本駕照有效分數實際上大多為9分。另外退休人員自駕遊已成為國家旅遊業的一大羣體,可否在扣分上有所考慮。促進旅遊業的發展,應該有具體的措施。保守點説,除了節假日,各旅遊景區一半人員以上都是退休人員!只知道一味的快,卻不知道十次事故九次快、欲速則不達的道理;往往頂着最高限速開始,卻不懂得開車要留有餘地。其實,人羣的二八現象,決定了司機羣體中真正懂得如何開汽車只佔20%。

高速公路限速提高到130公里/小時,是否更能提高社會效率?

這人喜歡開慢車,開快就錯過景色。修高速公路的目的是提高通行效率,發展經濟,要想富先修路就是這道理。嚴懲龜速,特別長時間佔用超車道,出口跨道壓線右轉,這是車禍根源,支持高速提到130以上。高速公路跟普通公路的區別是高速公路只有一個方向,不存在橫向來導致你減速或者停車,導致這一方向的來車減慢速度,這是高速公路。速度呢,我建議可以提一提,可是不能盲目提,你要知道,駕駛員駕駛車輛水平有有好有壞,你速度上去了,我們老司機開着舒服,那麼新手呢?平時不上高速偶爾上一下的司機呢,一個快,一個慢,事故率會大幅上升,那這責任誰來負責?

全程120的限速也可以了,關鍵是要全程一個限速就可以了,不要分隧道、橋樑分別限速不同,讓司機自己把握車速,這樣可以充分利用高速路資源,還能減少堵車和事故的發生。

高速公路限速提高到130公里/小時,是否更能提高社會效率?

高速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很少是因為超速而引起的。在高速上應該要嚴格控制新手或者其它違規違法行為比如説在快車道上隨意減速又不靠邊的應該要嚴重警告。甚至限制多久不能上高速。

在高速公路上長時間低速和不同路段的突然限速危害遠大於超速行駛,高速公路行駛不應設上限而應限最低速,取消各種突然限速路段、超速抓拍、區間測速等不利於安全駕駛的做法!

高速120也可以,多點更好,國家如果真的替老百姓考慮,能讓老百姓在平時出行時少花點錢,你就把國道線束到80就好,最高開70時浪費油,而且還拖檔,這樣的線束不合理,國道,80以內隨便跑,誰的命也不是白來的,自己都有分寸,出事故的人,你給它50它也會出事的。

高速公路限速提高到130公里/小時,是否更能提高社會效率?

出門開車安全為主,在安全第一的情況下行駛,安全到達目的地才是第一。不要一味追求速度,要看路上情況決定車速。前後左右車況車流量和安全距離來決定車速。在路上不鬥氣駕駛,不高調駕駛,不疲勞駕駛,。要用上有安全責任心的心態駕駛。在路上能快則快,能快不要低速。不能快時不要老變道超速。總之安全為目的哦!

需要轉變思維的地方很多:為什麼隧道限速和正常路段不一樣?為什麼隧道里面就不可以變線?為什麼那麼多的速度標準存在於同一條路上? 隧道里面照明亮度不夠,想當然就限速、禁止變道,山區高速一個接一個的隧道,一會兒120一會兒80,是在測試車輛加速減速性能嗎? 建設標準不達標要麼提標準要麼降收費,不能只對駕駛人一限了之。

高速公路限速提高到130公里/小時,是否更能提高社會效率?

其實很簡單:高速公路限速120碼,大型車輛限速100碼。普通公路最低限速80碼,條件好的限速100碼120碼都可以。至於在路上開多少碼司機師傅自己有判斷的。其他的限速30.40.50.60.70的僅僅作為事故的判罰依據,不得罰款扣分。在一條路上我以80碼的速度在行駛,前方突然限速60碼,我一腳剎車,降到60碼,過了攝像頭一腳油門又80碼。我就想知道這種限速對交通安全有用嗎?

我覺得應該把區間測速取消。有的區間測速長達一二十公里限速70公里/小時,其餘部分路段限速90/小時100/小時真的是太慢,路況也很好。不合理的限速,導致不必要的堵車,壓慢了車速。甚至誘發交通事故的可能。建議高速公路上如果沒有施工,和突發事件發生。不建議限為低速。除隧道100/小時公里,其餘高速路段120/小時公里。高速公路上分快慢車道。快速車道上應限速不低於100/小時。除出現突發事件和堵車,慢車長時間佔用快車道否則按違法處理。再者就是加寬高速公路車道,緩解交通壓力。

高速公路限速提高到130公里/小時,是否更能提高社會效率?

提高通行效率還應該重罰不按車速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很多時候有些車在快車道上龜速行駛,或兩三輛車低速並排行駛而後面的車遠法超車,好多時候右側慢車道返而變成後面超車的快車道這種怪現象,還有部分大貨車重車在左側快車道低速行駛的,説到底部分司機不能在道路上規範行駛也是造成道路擁堵和事故的重要因素。

珍惜生命者自珍惜,無謂者自無所謂。各類限速後,高速路的事故真的減少了許多?有不有數據説話。嚴重懷疑那些限制設備製造商一直誇大推想,遊説所謂的專家和國家機關。

限速的本意是為了交通參與者的安全。但也要結合考慮駕駛者的自主因素。對冬季的限速提醒不一定適用夏季。當然更應該及時清理不規範的限速標牌,有個別路段不同的限速牌同時出現,讓人無所適從。

駕駛行為、車況、路況三要素才是事故原因。車速應由司機根據三要素自主判斷,在不該快的地方快屬行為不當,所以限速不應強行規定,而應是警示或建議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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