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答封面新聞:妥善審理涉國際郵輪遊艇糾紛案件

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王淑梅答封面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依法認定外商投資合同效力,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法及其司法解釋,平等保護中外投資者合法權益。

最高法答封面新聞:妥善審理涉國際郵輪遊艇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王淑梅。封面新聞記者粟裕攝影

王淑梅介紹,《意見》緊密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以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重點,以生產要素自由便利流動、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為支撐的制度體系建設,對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服務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製度集成創新、營造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

一是依法審理涉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糾紛案件,推動建立“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島內自由”的貨物進出境管理制度,保障以“既准入又準營”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實施。

二是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審理產權糾紛案件和跨境投資、融資擔保、不正當競爭和壟斷等民商事、知產案件,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企業和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在行政審判和刑事審判中,切實保護投資者人身權、財產權及其他各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是保障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依法穩妥化解金融糾紛,加強與金融監管機構溝通協調,支持科技金融政策、產品和工具創新,支持金融業對外開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率先實施。

四是促進運輸往來自由便利,加強交通運輸案件審判專業化建設,妥善審理港口建設、航運金融、海員權益保護等民商事案件和涉及船舶管理的行政案件,為“中國洋浦港”船籍港建設保駕護航。

五是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專業化審判工作,依法審理環境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資源開發利用、氣候變化應對以及生態環境治理與服務等案件,以法律手段制裁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等違法犯罪行為。全面加強海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依法審理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切實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發展利益。

六是促進數據安全有序流動,依法審理與數據有關的各類糾紛案件,依法服務數字經濟發展。妥善審理互聯網交易糾紛案件,加強對數字貨幣、網絡虛擬財產、數據等新型權益的保護,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新型權益保護的價值引領作用。

“加強旅遊法庭建設,建立涉外旅遊糾紛集中快審機制,便捷高效專業解決旅遊糾紛。建設適應旅遊新業態新模式的“一站式”多元化解紛機制,促進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建設。”王淑梅表示,妥善審理涉國際郵輪遊艇糾紛案件,支持三亞建設國際郵輪母港。

她還表示,妥善審理涉航運服務、國際設計、國際教育、國際會展、海洋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糾紛案件,加強對現代服務產業市場運行各方面的規則指引和權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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