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落地!滕州消防連開4張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整治罰單
通訊員 張厚楨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張冬梅
近期,滕州消防大隊深入轄區高層住宅小區認真開展《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安全專項排查以及宣貫工作,並對檢查發現的4起違反《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向相關涉案單位和個人開出了罰單。
在該4起違反《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案件中,2起為業主在樓道內違規停放電動車,2起為居民住宅小區消防控制室無人員值班。
8月20日,滕州市一小區業主吳某違規在樓道內停放電動車,且拒不配合整改;8月4日,一小區內業主王某擅自將電動車停放在疏散走道內,且拒不配合整改。吳某和王某的行為,違反了《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針對該種情況,大隊依照相關之規定,分別給予該二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8月7日,滕州市城郊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所管理的一小區未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無人員值班;8月27日,滕州翔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一小區消防控制室無人員值班。鑑於此,大隊依照《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相關條款,給予滕州市城郊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罰款10000元,滕州市翔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