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侵害商業秘密”,奶粉原料商嘉必優被起訴

新京報訊(記者 郭鐵)11月30日,奶粉原料供應商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嘉必優”)發佈涉訴公告稱,原告中科鴻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中科鴻基”)日前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對嘉必優、嘉必優全資子公司武漢中科光谷綠色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簡稱“中科光谷”)以及湯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湯臣倍健”)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三被告支付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合計515萬元。

原告中科鴻基訴稱,嘉必優與中科光谷共同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原告基於相關菌種組合、製備N-乙酰神經氨酸(燕窩酸)的生產和應用商業技術秘密,中科光谷利用該技術生產、銷售與原告產品相同或實質相同的產品。湯臣倍健明知原告的前述技術秘密,仍惡意使用中科光谷生產的前述產品,三被告的共同侵權行為侵害了原告的商業秘密。

中科鴻基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涉案商業秘密的行為,銷燬及拆除相關生產設備和記載商業秘密的各類載體,在全國範圍內立即召回並銷燬因侵犯原告商業秘密而生產、銷售的產品及其庫存產品;公開道歉,共同賠償其經濟損失500萬元、維權合理費用15萬元及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嘉必優表示,本案被訴產品N-乙酰神經氨酸,系中科光谷聯合中科院合肥物質研究院自主研發的科技成果,中科光谷擁有完全自主的知識產權。中科光谷亦擁有完善的知識產權體系,已經申請相關發明專利62項,全面覆蓋菌株、發酵工藝、分離提純工藝及應用技術。

“本公司及中科光谷從未實施過任何侵犯原告商業秘密的行為,原告的起訴材料中亦無證據顯示本公司及中科光谷存在侵權行為,原告的起訴缺乏基本的事實基礎”。嘉必優稱,目前已聘請律師團隊應訴。本案涉及訴訟金額總計約515萬元,佔其最近一期經審計營業收入的1.59%、最近一期經審計淨利潤的3.82%,所佔比例較小,不會對當期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資料顯示,嘉必優主要生產不飽和脂肪酸ARA、藻油DHA及SA(燕窩酸)、發酵來源β-胡蘿蔔素等生物合成營養素,產品廣泛應用於嬰幼兒配方食品、膳食營養補充劑和健康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領域,主要客户有嘉吉、蒙牛、貝因美、飛鶴等。2019年12月,嘉必優登陸科創板。

中科鴻基北京分公司總經理毋生龍近期向媒體爆料稱,對嘉必優燕窩酸的生產工藝存在質疑。“如果嘉必優通過微生物發酵法生產燕窩酸,嘉必優有可能涉嫌盜竊或者侵犯商業秘密;如果通過轉基因方法生產,那麼可能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新京報記者 郭鐵

編輯 李嚴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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