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國家可能會退你一筆錢。
因為,2021年度個税綜合所得年度彙算3月起就要開始了,個税再度迎來“多退少補”。辛苦一年、努力掙錢的你,是不是迫不及待想要知道是退税還是補税呢?
先來看看2021年度個税彙算的一些新變化和新調整。
推出年度彙算初期預約辦税功能
2021年度彙算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跨度4個月。
今年税務部門新提供預約辦税服務,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間辦理年度彙算申報的納税人,在2月16日後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税APP提前預約辦税。
也就是説,納税人辦税時間非常充裕,無需搶在前幾天扎堆辦理,但是考慮到很多心急的小夥伴,想要第一時間享受紅利,所以,税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税功能,防止彙算初期扎堆辦理造成不便,也是非常貼心了。
需要説明的是,預約辦税只限於3月1日至15日,3月16日以後,無需預約即可辦理。
進一步鞏固“首違不罰”制度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繼續實行年度彙算“首違不罰”規定。
也就是説,納税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時,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彙算多退或少繳税款,納税人主動或經税務機關提醒後及時改正的,税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未按期如實申報補税將加收滯納金
2021年度彙算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後的第三次,從前兩次的辦理情況看,絕大多數納税人能夠依法如實辦理,有相當數量的納税人通過辦理年度彙算申請退税享受了個税改革紅利,也有很多納税人補充了税務部門未掌握的收入,辦理年度彙算申報繳税。
同時,税務部門也發現有少量納税人,經過税務機關多次提示提醒後仍然沒有如實申報。對於年度彙算需補税的納税人,如在年度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並補繳税款,税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税納税記錄》中予以標註。
對於涉税金額較大的,税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後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後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簡言之,年度彙算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税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税人需辦理年度彙算:(一)已預繳税額大於年度彙算應納税額且申請退税的;(二)納税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税金額超過400元的。
應退或應補税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税額。
年度彙算如何辦理?
辦理年度彙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辦理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納税人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彙算的,需在年度彙算期內(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確認。
手機個税APP已成為納税人辦理年度彙算的主要渠道,經歷過前兩次的年度彙算,很多人已經駕輕就熟了。今年手機個税APP優化了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優化了社保費填寫方式,優化增加了提示提醒,用起來更加方便了。
根據《中國個人所得税年度彙算的國際比較研究》數據,2019和2020兩個年度人均退税額達到了581.61元。
最後再次提醒,你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間辦理年度彙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税APP進行預約。
責編:楊志瑩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