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9月23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目前最高法正着手修改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起草全國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將進一步統一民商事案件特別是金融案件的裁判標準,增強民商事案件裁判的可預見性和確定性。同時,將進一步健全產權冤錯案件有效防範和常態化糾錯機制,持續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他透露,人民法院將持續推動涉外商事海事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深化實施涉外審判精品戰略,促進審判質效進一步提升。
夯實良好營商環境制度基礎
劉貴祥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積極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首先,加大產權保護力度,夯實良好營商環境的制度基礎。最高法先後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全方位、機制化地強化產權司法保護,強化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尤其是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堅決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依法慎用強制措施,嚴禁超標的查封、亂查封。依法整治侵犯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先後發佈了五批保護產權及糾正冤錯案的典型案例,從2016年到2020年,甄別糾正涉產權刑事冤錯案190件237人,其中依法糾正的張文中等案件,充分體現了加強產權保護、加強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的堅定決心,進一步營造了企業家健康成長的法治環境。
其次,堅持公正司法,高效化解民商事糾紛。從2013年到現在,全國法院共審理民商事案件9645萬件,辦理執行案件583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共10萬億餘元,有效維護了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在民商事審判執行中,強化契約精神、規則意識,加強對惡意違約、逃廢債務、失信行為、壟斷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懲治力度,積極營造依規經營、創新創業、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自2013年實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以來,累計有854萬人次的被執行人迫於失信懲戒壓力主動履行債務。
再者,充分發揮破產法律制度的功能作用,促進高質量發展。自2013年至今,人民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5.32萬件,以破產清算淘汰落後產能、清除市場信用垃圾等,節約市場資源和公共資源。同時,堅持法治化、市場化的原則,充分利用司法重整制度工具,促進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和轉型升級,幫助一批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擺脱債務危機、流動性困境。自破產法實施以來,人民法院共受理85件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重鋼集團、力帆股份、鹽湖股份等正是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通過司法重整獲得新生的典型案例。
最後,不斷完善金融審判專業化體系,妥善審理各類金融案件,支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深化金融改革、防範化解風險”。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堅決遏制財務造假,加大資本市場違法違規的成本,充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廣州中院今年開庭審理了首例中小投服代表5.5萬名投資者對康美藥業提起的特別代表人訴訟,拉開了我國證券集體訴訟的序幕。
服務和保障對外開放
隨着我國投資環境的不斷開放,境外投資者股權轉讓、股東資格確認、股東出資等與企業經營權、管理權相關的糾紛增長明顯。在回答涉外司法領域的相關提問時,劉貴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在涉外司法領域加強制度創新和機制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具體而言,一是充分發揮涉外商事海事審判職能,服務和保障對外開放,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是制定司法解釋,健全涉外法治規則體系,統一裁判尺度。三是出台一系列指導意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為“一帶一路”建設、自由貿易港、貿易區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四是堅定承擔國際條約義務,平等互利開展司法協助。五是為國際爭議解決貢獻中國方案。迄今為止,聯合國貿法會判例庫已經收錄中國法院裁判文書35份。
他指出,下一步,人民法院將堅持統籌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務保障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海洋強國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持續推動涉外商事海事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深化實施涉外審判精品戰略,促進審判質效進一步提升,努力實現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再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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