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無債一身輕”,尤其是對於已經被打上“失信”標籤的人員而言,及時處理好債務後才能迴歸正常生活。
許某欠下工程款60餘萬元遲遲不予歸還,為此,債主王某選擇走法律途徑。雖然法院做出判決要求許某還款,但許某沒有履行。最終,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則向許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要求其申報財產,履行還款義務。
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彭登昊: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發現許某在申報個人財產時,有虛假申報的行為。根據規定,司法拘留15日。經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後,被告人許某仍拒不履行付款義務。
檢察機關於是梳理了許某的銀行流水,雖然許某堅稱自己沒有償還債務的能力,但他卻給短視頻平台的女主播打賞了十餘萬元。
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彭登昊:
梳理了他的微信交易明細,發現他在短短一個月內,打賞一個女主播十多萬,而且每筆是五千到一萬元不等,總共打賞了20餘次。數額還是比較大的。檢察機關調查發現,許某確實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況。
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彭登昊:
他覺得打賞女主播是滿足自己榜一大哥的虛榮心,又感覺司法機關應該查不出。許某較少使用微信支付,而且之前已經有過虛假申報的行為 ,他認為檢察機關不會追究。
檢察機關告知許某,之前他因為虛報財產已經被採取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現在有能力履行又拒不履行的行為屬於情節嚴重,如果再不履行還款義務,將構成拒執犯罪。
經過檢察機關的釋法説理,許某最終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與申請執行人王某達成和解,並償還了全部債務。(南京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