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克即中毒!燒仙草加入這東西千萬不能食用!
大夏天來一碗燒仙草
簡直清爽又解暑
但是燒仙草加入這東西
千萬不能食用!
近日,福建省漳平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在燒仙草、白涼粉中摻入非食用物質硼砂的案件。被告人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被告人戴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禁止被告人戴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簡要案情
2017年、2018年的夏天,被告人林某、戴某夫妻二人制作白涼粉和燒仙草以每斤3元至5元的價格售賣給街邊過往行人。
2018年7月,漳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被告人林某銷售的白涼粉和燒仙草。經檢測,送檢的白涼粉中硼酸含量為552㎎/kg;送檢的燒仙草中硼酸含量為839㎎/kg。
漳平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戴某在生產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並予以銷售,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應依法處罰。被告人林某、戴某到案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知識點
硼砂是什麼?1克即可中毒!
硼砂,通常為含有無色晶體的白色粉末,易溶於水,可用作清潔劑、化妝品、殺蟲劑等,毒性較高,若人體攝入過量,易引起多臟器蓄積性中毒,我國法律明確禁止將硼砂作為食品添加劑。
硼砂的成人中毒劑量為1-3克,成人致死量為15克,嬰兒致死量為2—3克。
自2008年以來,衞生部陸續發佈了六批《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其中第一批就將硼酸與硼砂列為非食用物質,其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種,包括米漿粿、燒仙草、粽子、腐竹、肉丸、涼粉、涼皮、麪條、餃子皮。
法官説法
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相關規定,非法添加硼砂行為構成生產經營有毒有害食品罪,情節嚴重的,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來源:邵陽網警巡查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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