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道稱,6月30日至7月10日,四川音樂學院(川音)聲樂系的3位女教授楊婉琴、費莉、鄧芳麗,先後被紀檢監察部門帶走調查。3人疑因涉及該校聲樂專業招生腐敗一事。鄧芳麗等人在招生中收取學生家長賄賂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期,鄧芳麗將收受學生家長錢財比喻成一年一季的“割麥子”。
▲四川音樂學院原黨委書記柴永柏。圖片來源/川音官網
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發現,此次四川音樂學院3名教授因涉及招生腐敗被查,是該校近年來爆發的第二起規模較大的案件。三年前的2017年8月,川音原黨委書記、副院長柴永柏利用職務便利,在高校基建項目、款項撥付、人事任用、招生工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多人賄賂或向他人索取賄賂914萬元,構成受賄罪,被成都市中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柴永柏受賄案一審判決書披露,柴永柏利用長期和自己保持不正當關係的3名女性秦某、張麗(化名)和古風(化名)以特定關係人身份收取賄款,總計超過137萬元,張麗、古風均為川音中層幹部。其中,張麗和柴永柏發生不正當關係時年僅22歲,29歲時就升任研究生處副處長。
▲四川音樂學院。圖片來源/川音官網
鉅額招生“贊助費”
8月11日,上游新聞記者查閲四川音樂學院官網發現,在該校“歷任領導”欄目中,黨委書記一欄從2005年空缺到2016年。柴永柏在四川音樂學院擔任黨委書記這十年,被當作“恥辱”抹去了。
2015年7月3日,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辦案人員從四川音樂學院將柴永柏帶走。10天后,官方公佈了柴永柏落馬被查的消息。
簡歷顯示,生於1956年8月的柴永柏是四川省南部縣人,大學畢業於川北醫學院醫學本科專業,但坊間一直流傳其學籍造假,實際上是學的獸醫專業。2000年,柴永柏進入川音擔任副校長,負責學校基建項目。2005年,柴永柏擔任川音黨委書記。此後,一直和藝術沒有多大交集的柴永柏,“藝術造詣”得到急速提升,不僅收穫大量藝術領域的名號,還成為川音藝術方面的國家二級教授。
柴永柏在2015年落馬後,辦案人員曾對其多處住所進行搜查,包括位於川音新都校區內的一棟兩層花園洋房。據媒體報道,辦案人員在柴永柏位於川音校區外賓招待所一住處內,搜出大量避孕套和情趣用品,“柴永柏在2000年調來川音,就佔着這套房。”
媒體披露,在過去數年,四川省外考生進入川音,每人收18萬元才會保證被錄取。此次被調查的鄧芳麗調至聲樂系之後,“每名外省考生漲價,收25萬元。”
上游新聞記者查詢發現,此次媒體報道的“錄取費”,早在2009年便被四川省審計廳相關審計報告提及,當時叫“贊助費”。四川省審計廳“川審發[2009]36號”文件稱,2003年至2004年,川音開始收取贊助費。贊助費收取的對象是“專業考試成績未達到省教育廳下達招生計劃確定的專業考試成績85分(含85分)錄取線的計劃外考生”,川音招辦制定統一收費標準為:以3萬元為基礎,按專業考試成績80分為基礎線,差一分增加1000元。
按照四川省審計廳的審計結論,這一收費標準經過當時院領導集體研究,但計算清單和收款單未保留。審計報告稱,2003年至2004年,川音計劃外招生數4000人,按每人3萬元計算,應收取贊助費1.2億。校方提供的財務資料顯示,贊助費只收取了4788萬餘元,招辦主任未能向四川省審計廳提供有關會議記錄等文字材料,收款單據也因為搬辦公室整理資料時銷燬。
▲柴永柏受賄案判決書。圖片來源/裁判文書網
受賄賣權貪腐15年
2015年9月11日,柴永柏因涉嫌受賄罪,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執行逮捕,成都市人民檢察院隨後對其提起公訴。2017年8月24日,柴永柏受賄一案一審宣判。
成都市中院一審查明,柴永柏於2001年4月從川北醫學院調至川音擔任副院長,負責學校校產、基建、保衞、後勤中心等工作。2005年3月起,柴永柏擔任川音黨委書記、副院長,全面主持川音黨委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組織部、宣傳統戰部等方面工作。
2001年至2015年期間,柴永柏利用擔任川音副院長、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獲取工程、撥付資金、人事任用、學生入學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何某等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914.44萬元、美元2萬元、金塊30克。其中未遂55萬元,向他人索要211.44萬元。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發現,柴永柏受賄金錢中,數額最大的一筆來自川音新都校區學生食堂、學生公寓承建商四川華萊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某。成都市中院查明,柴永柏為楊某承接川音新都校區相關工程及款項撥付提供了幫助。柴永柏也多次因此收受楊某給予的感謝費。2007年,楊某承諾總共給予柴永柏200萬元感謝費,同時告知柴永柏需用款時可隨時提取現金,柴永柏表示同意。
法院查實,柴永柏在2003年至2015年期間,收受楊某所送感謝費共計270萬元,其中案發前已實際收取215萬元。
除了工程建設,柴永柏還利用川音黨委書記職務便利大肆斂財。2006年至2014年期間,柴永柏為四川文化藝術學院(原川音綿陽藝術學院)董事長龔某在申報獨立學院、緩免管理費以及為龔某朋友的子女在工作就業方面提供幫助,多次收受龔某所送感謝費共計220萬元、美元2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柴永柏利用其川音黨委書記身份,2010年至2014年期間,為綿陽藝術學院緩交獨立學院管理費提供幫助,先後5次收受龔某給予的感謝費共計150萬元,地點在柴永柏的辦公室或家裏,將自己手中的權力出賣。
▲柴永柏的特定關係人張麗(化名)。圖片來源/川音官網
3名情婦幫助受賄
柴永柏受賄案的一審判決書多次出現“特定關係人”這個詞彙。
上游新聞記者統計發現,柴永柏在川音黨委書記任上共有3名“特定關係人”,分別為秦某、張麗和古風,其中張麗、古風分別是柴永柏擔任川音黨委書記時期川音研究生處副處長和手風琴電子鍵盤系主要領導。
成都中院一審查明,秦某與柴永柏關係密切,二人長期保持不正當的兩性關係,系柴永柏的“特定關係人”。柴永柏根據秦某的請託,通過向總務處、後勤處、學生處相關部門領導打招呼或通過召開院行政會等方式,為秦某的親戚王某提供幫助,客觀上使王某以較低價格取得川音新、老校區鋪面的承租權,並在減少租金等方面獲取了實際利益。
此外,柴永柏利用擔任黨委書記職務便利,為在校內經營商鋪的王某提供了幫助,王某為表示感謝,按照柴永柏的示意,將經營超市所得的部分利潤分給“特定關係人”秦某。雖然王某與秦某之間存在親屬關係,但王某明確知曉柴永柏與秦某的特殊關係,其每月將經營超市的利潤固定轉給秦某,實際上是為了感謝柴永柏。
法院認為,王某為感謝柴永柏的幫助而轉送給秦某錢款,該行為在本質上仍屬於權錢交易。
一審判決書顯示,柴永柏擔任川音黨委書記時,時任川音研究生處副處長的張麗和手風琴電子鍵盤系主要領導古風,也與柴永柏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二人均系柴永柏的“特定關係人”。2015年7月柴永柏被查之後,張麗和古風仍在川音校內正常工作,直到2017年下半年被採取強制措施。
法院查明,張麗、古風向柴永柏提出購車、購房要求後,柴永柏遂讓請託人劉某提供資金供二人使用;劉某明確知曉張麗、古風與柴永柏關係密切,其按柴永柏的要求向張麗、古風提供了資金,但雙方並不存在真實的借貸關係。張麗、古風也知道劉某有求於柴永柏,所提供的資金並非真實借款,二人更無歸還的意思表示和行為。成都中院據此認定,柴永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劉某謀取利益,授意劉某將47.44萬元給予自己的“特定關係人”張麗、古風,對柴永柏應當以受賄論處。
柴永柏在法庭上供述,2007年,當時已經51歲的他和年僅22歲的張麗開始有了不正當男女關係。2008年,柴永柏、張麗和房產商劉某在綿陽七曲山某飯店吃飯,期間張麗表示自己在成都購房還差15萬元,柴永柏隨即讓張麗向劉某借款,並讓張麗向劉某出具了15萬元借條。2009年,用同樣方式,張麗再次向劉某索要了一輛福克斯轎車。劉某表示,這些錢其實都是行賄給柴永柏的,他知道張麗的背後就是柴永柏。
張麗在法庭上也坦白表示,“劉某是想通過我拉攏與柴永柏的關係,好找柴永柏利用職務便利幫忙。”
川音手風琴電子鍵盤系主要領導古風,是柴永柏的第三名特定關係人。古風為侯某、魏某等在川音就業或留校之事,向時任川音黨委書記的柴永柏提出請託事項。柴永柏基於與古風的特殊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侯某、魏某在川音工作謀取了利益。
法院認為,雖然古風將侯某、魏某二人的感謝費用共計18萬元轉交給柴永柏,柴永柏本人未收取,但柴永柏並未讓古風將上述錢款上交或退還請託人,反而授意古風自己留用,其行為符合利用特定關係人受賄的特徵,應當以受賄罪論處。
情婦緩刑期間犯罪坐牢
2017年12月,古風犯受賄罪被成都市金堂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令人唏噓的是,2019年8月,正在緩刑期的古風因尋釁滋事被四川省隆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6月12日,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判決古風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撤銷受賄罪的緩刑部分,與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相關司法文書顯示,柴永柏入獄後,其女兒也因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緩期兩年執行,其妻子也面臨癱瘓。
2019年11月19日,四川省金堂縣法院執行裁定書顯示,法院共對柴永柏案執行到位罰金、違法所得共計524萬元,柴永柏名下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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