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2月22日電 (記者 王國安)泰國總理巴育22日主持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會議。會議同意將本月底到期的緊急狀態法實施期限再延長一個月至3月31日,並放鬆部分防疫措施。
這是泰國自去年3月份開始實施緊急狀態法以來,第十次延長實施期限。
泰國新冠肺炎疫情管理中心發言人表示,鑑於目前全國僅龍仔厝府仍被列為最高級別疫情風險區,會議決定除了該府繼續實行嚴格管控措施外,允許其他各府餐廳和酒吧可提供酒類飲品、進行音樂表演至夜間11時,但不允許跳舞。
此外,百貨商場、購物中心、教育機構等均可正常運行;體育場館也可正常開放,但如果舉辦比賽,必須控制觀眾人數。
泰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近日已回落至每天百例以下。截至22日,泰國累計確診病例25504例,其中治癒24361例,死亡83例,仍在院治療1060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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