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判決《歐美隱私盾牌》數據轉移協定無效

歐洲法院判決《歐美隱私盾牌》數據轉移協定無效

    2015年3月18日,在德國漢諾威,大屏幕上顯示斯諾登接受採訪的畫面。新華社記者張帆攝

  新華社布魯塞爾7月16日電(記者王子辰 李驥志)歐洲法院16日判決歐盟與美國達成的用於跨大西洋傳輸個人數據的《歐美隱私盾牌》協定無效,因為美國的數據保護未能達到歐盟標準。

  2016年,歐盟正式通過《歐美隱私盾牌》協定,規定用於商業目的個人數據從歐洲傳輸到美國後,將享受與在歐盟境內同樣的數據保護標準。但由於2013年美國前防務承包商僱員愛德華·斯諾登披露美國情報機構開展大規模監聽活動等原因,奧地利的互聯網信息安全領域活動人士施雷姆斯以社交網站“臉書”的歐盟用户身份提起訴訟,希望阻止有關數據從歐盟轉移至美國。

  16日,歐洲法院就此案做出判決,裁定歐美達成的《歐美隱私盾牌》協定無效。歐洲法院説,美國的國內法認為有關美國國家安全利益和執法等方面的要求具有優先性,可能因此訪問有關數據,這不滿足有關數據在美國受到“與歐盟基本等同”保護的標準。

  據介紹,歐盟對數據向境外轉移通常有兩類框架。一類是被認為“與歐盟基本等同”的國家和地區,可以不需要特別授權而直接傳輸數據,此前的《歐美隱私盾牌》協定就將歐美之間的數據傳輸歸於這一類。據報道,有超過5000家公司根據這個協定傳輸數據。

  在另一類框架下,歐盟允許數據接收方在遵守有關“標準合約條款”的條件下獲取歐盟數據。16日的判決並未禁止歐盟數據通過這類框架向美國轉移,因此歐美之間在社交網絡等方面的日常數據轉移可能不會受到顯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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