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日,處罰5793人!
按照《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駕乘電動自行車
佩戴安全頭盔實時時間和區域的通告》的規定
從今天(8月1日)開始,
在無錫市行政區域範圍內,
駕乘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頭盔,
將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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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首日執法現場
具體會怎麼罰?
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對於駕乘電動自行車首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將會被處以20元的罰款,第二次及以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將會被處以50元罰款。
截至8月1日下午16時,全市共查處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違法行為5793起。
其實,關於電動自行車,大家要關注的,不僅僅是駕乘電動自行車戴頭盔的問題,而更應該是如何安全駕駛、安全出行的問題。
近兩年,無錫市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總量和亡人數居高不下,其中,涉及到電動自行車的一般程序處理的事故佔到了全市總量的30%,而涉及電動自行車的死亡人數總數更是佔到全市總數的40%!
為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行車秩序,全面提升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遏制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事故多發勢頭,無錫交警從8月1日起,全面深入推進“戴頭盔安全行”路面執法整治行動,對於違反交通信號燈、逆向行駛、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等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8月1日截止16時,無錫全市共出動交警警力400餘名,查處各類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6944起,其中不按規定配戴頭盔5793起,逆向行駛271起,走機動車道302起,闖紅燈64起。
處罰,並不是目的
作為交管部門,更希望的是,
一次處罰,
能換來大家對交通安全的關注和認知。
關於電動自行車,
這些,你真的得記住!
來源:無錫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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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無錫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