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導演王一淳發文舉報歡喜傳媒税務虛假抵扣。
對此,有媒體求證歡喜傳媒方面。對方回應稱,打嘴炮沒有意義,如果覺得不公平,完全可以起訴,以法院的判斷為準。
【1】導演王一淳舉報歡喜傳媒税務虛假抵扣
王一淳的舉報信提到,2019年10月,她和歡喜傳媒達成合作意向,約定以歡喜出資、王一淳出面成立承製公司——河南靜深影業,以收取零承製費的形式來完成新片《綁架毛乎乎》的製作。
2020年6月8日,歡喜傳媒項目負責人施鴿通知王一淳項目暫停。
據王一淳發佈的微信截圖顯示,施鴿寫道,“暫停這個項目是公司的商業決策,疫情過後公司正在對目前的項目進行重新評估,最終決定將我們這個項目暫停。我本人也覺得很遺憾,但是這並不意味着完全放棄,希望你能理解。這是很多公司及行業都面臨的現狀。”
暫停的決定遭到了王一淳方面的拒絕。項目負責人回應歡喜傳媒稱,“歡喜無法單方面違約,按照協議還需承擔違約責任。”
2020年6月15日,歡歡喜喜(天津)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歡歡喜喜公司”)起訴靜深影業並勝訴。靜深影業被判返還投資款505.18萬元、賠償損失44.14萬元、支付違約金28.56萬元、負擔案件受理費5.23萬元,合計約583萬元。
王一淳還在公開舉報信中提到,歡喜傳媒涉嫌税務虛假抵扣。
她發帖稱,因靜深影業曾收到歡喜傳媒551萬投資款,並開具發票,除非歡喜傳媒退回或衝紅之前的發票,否則靜深影業需繳納近百萬的企業所得税。在多次被推諉後,王一淳投訴並聯系媒體,歡喜傳媒法務隨後告知,“此案執行案款的衝紅退税金額為505.18萬元。”
王一淳質疑,“當時靜深收到歡喜投資款551萬,靜深給歡喜開出551萬增值税發票,現在歡喜已收回全部投資款,他們理應按551萬進行退票衝紅才對。”
王一淳認為,資本方凌駕於創作者之上,任意違約、壓榨作者。
【2】王一淳個人工作室於近日註銷
資料顯示,王一淳曾執導電影《黑處有什麼》,並憑藉該片入選柏林國際電影節。2019年,由王一淳擔任編劇的劇本《綁架毛乎乎》榮獲第22屆上海國際電影節·電影項目創投最具投資價值項目。2021年11月,加盟競技真人秀《導演請指教》。
企查查信息顯示,河南靜深影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法定代表人及全資股東為王寧。此外,王一淳個人工作室青島毛乎乎文化傳媒工作室同於2019年成立。2022年5月18日,該工作室被註銷。
面對王一淳的發文舉報,有媒體求證歡喜傳媒,對方回應稱,“王一淳想拍一個電影,我們公司投資給她,她不符合我們約定的投資合同,悄悄把錢轉到了自己的私人賬户、私人公司和個人工作室,也完全沒有告知我們。我們就跟她説,你這樣不規範,我們就不投了,你把剩下的錢還給我們,她不同意。我們就去打官司,法院一判二判都判定了,這個是她違規,所以項目停止,她必須把錢還給我們。她很不甘心,所以就到處抹黑我們,一直在威脅我們。”
在歡喜傳媒回應後,女導演王一淳再次發文,將她和歡喜傳媒合作的細節進一步公開。
王一淳稱,“他們(歡喜傳媒)説的私人工作室就是指的青島毛乎乎工作室,這個工作室和靜深公司一樣,是在歡喜授意下,我出面開設的,用於為劇組提現,支付一些沒有發票的小額款項。這個做過劇組的人都知道,可以説青島毛乎乎工作室和靜深公司都是承製體系的一部分,不仁義還不願意用個人名義為他們出面成立工作室呢,真沒想到他們會用這個反咬一口。”
【3】法院認定靜深公司擅自動用共管賬户,構成違約
據中新經緯報道,記者查閲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2021年4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指出,此案的爭議焦點在於歡歡喜喜公司是否有權解除合同。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靜深公司擅自動用共管賬户的行為構成違約,導致歡歡喜喜公司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靜深公司關於歡歡喜喜公司無權解約、靜深公司不構成違約的抗辯意見及反訴意見,均缺乏證據支持,法院不予採信。
關於“擅動共管賬户”,靜深辯稱,歡歡喜喜公司項目對接人施某表示只需要共管賬户的查詢U盾,不需要審批U盾;對於審批權,《承製協議》沒有明確的解釋或者定義,亦沒有明確約定履行方式。
靜深公司不服並提起上訴,2021年9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駁回靜深公司上訴請求,並表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表示,由《承製協議》合同約定內容並結合雙方人員微信記錄及合同實際履行情況可知,靜深公司支付影片攝製費用前需要向歡歡喜喜公司發送電子郵件申請,待取得歡歡喜喜公司審批後方可支付,否則歡歡喜喜公司有權拒絕向靜深公司支付相關費用。靜深公司的上訴意見,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納。
【4】歡喜傳媒:將保留追責的權利
歡喜傳媒官網顯示,歡喜傳媒由董平、甯浩、徐崢和項紹琨於2015年聯合創辦。
此前報道顯示,作為內容製作公司,歡喜傳媒鎖定了多名導演,如:陳可辛、王家衞、張一白、顧長衞、張藝謀、賈樟柯等。甯浩、徐崢、陳可辛、王家衞、張一白、顧長衞、張藝謀均為歡喜傳媒的股東導演。甯浩和徐崢直接作為歡喜傳媒的非執行董事出現。
歡喜傳媒就此對媒體發佈《歡喜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關於王一淳導演不實文章的聲明》,稱歡喜傳媒與王一淳導演的合作產生糾紛,事實原委和是非曲直已經由人民法院申理和認定。王一淳導演拒絕履行生效判決書,人民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是合法正當的程序。
歡喜傳媒表示,歡喜傳媒與王一淳導演合作終止後,雙方合約已經解除,相關劇本版權已經返還。歡喜傳媒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規,併合法處理以上糾紛涉及的税務事項。
最後,歡喜傳媒指出,王一淳導演發佈的微博存在多處失實內容,歡喜傳媒將保留追究其侵權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派新聞記者 徐鳴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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