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對浦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穆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穆矢利用擔任浦發銀行天津分行黨組書記、黨委書記、行長,浦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單獨或夥同他人,為有關單位和人員在開展資金通道業務、申請銀行貸款、調整個人職務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穆矢在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負有申報義務期間,隱瞞其在境外的存款,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上海市紀委監委通報指出,穆矢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底線失守,價值觀變異,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把國家託付管理的金融資源當作家庭牟利工具,憑藉對金融業務的熟悉鑽政策“空子”,破壞金融市場秩序;在國家審計期間,為防備日後可能被組織查處,與他人串供並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在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中投資入股;家風不正,夫妻共貪,生活腐化;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隱瞞境外存款,數額較大。
欄目主編:張駿 文字編輯:王閒樂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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