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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億元!市北區法院審結一起標的額過億商事案件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綜合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侯祥家 通訊員 張淦 青島報道

近日,市北區法院審結一起標的金額約2.9億元的商事案件。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法發【2021】27號文件)於2021年10月1日實施後,市北區法院受理的首件標的金額超億元的案件。

《通知》中明確全國各級法院管轄一審民商式案件的標準發生了變化,並規定“當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處省級行政轄區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5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本案即屬此種情形。

本案原告某銀行請求提出判令A公司立即償還某銀行借款本息共計290448193.72元等6項訴訟請求。該案於2021年12月正式立案,海琴法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完畢,判決支持了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判決書已依照法律程序送達各方當事人。

另外,市北區法院海琴法庭還受理了一起標的超3億元的合同糾紛案件。目前該案已經按照當事人申請依法採取了保全措施,後續審判工作有序進行中。

市北區法院為適應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事訴訟需要,準確適用民事訴訟法關於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的規定,合理定位基層法院民事審判職能,快速高效,便利了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提升了審判質效,讓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