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展網訊 6月29日,國家發改委發佈《中央預算內投資資本金注入項目管理辦法》。《辦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辦法》所稱中央預算內投資資本金注入項目,是指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作為項目資本金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辦法》指出,採取資本金注入方式安排的中央預算內投資,應按照集中力量辦大事、難事、急事的原則要求,主要投向《政府投資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領域的經營性項目,並積極引導和帶動社會投資。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以下資本金注入項目:
(一)國家發展改革委直接安排投資的中央單位項目;
(二)需要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統籌的項目;
(三)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項目;
(四)國家有關規定中明確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其他項目。
對於特別重大的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有關規定核報國務院批准。
對於地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資本金注入方式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項目,由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規定權限負責審批。
來源:中國發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