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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算一户?一宅怎麼定義?有標準嗎?一户一宅最新法律解釋!

由 聞人海瑤 發佈於 綜合

關注農業政策、農民生活、農村發展!大家好,我是戲説三農!

農村近幾年來的發展與變化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自來水入户、天然氣改造、電網升級、危房改造、統一建設規劃以及合村並居等等一系列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完善,在方便農民日常生活的同時,也有效促進了農村經濟的進步,為農村產業經濟的發展打下基礎。

不可否認,在一系列政策舉措的幫助下,土地價值攀升愈發凸顯。與此同時,伴隨着土地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農村的招商引資環境也變得越來越好!在這種大背景下,越來越多的企業資金將會投資到農村,城鎮之間的差距會因此進一步縮短,而毫無疑問,咱農民的生活也註定會越過越好。


不過,在農民高興與期待未來生活的同時,也需要注意用地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眾所周知,土地是農業經濟崛起的根基,由於歷史因素所致,違規用地的問題層出不窮,導致資源浪費嚴重。其中,一户多宅便是造成宅基地資源浪費的一大原因,依照國家政策,農村用地需要遵從“一户一宅”原則,接下來,我們就一起聊一聊一户一宅在法律當中是怎麼規定的。

據悉,《土地管理法》第

62條的第一項是針對一户一宅做出了明確的解釋,原文是這樣的:

生活在農村的農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同時擁有這處宅基地的整體面積不能夠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可以看出,一户一宅有

2個標準構成,其一是一户只允許擁有一處宅基地,與户口相關;其二是宅基地的面積需滿足當地制定的相關標準。


那麼,問題來了,多少人算“一户”呢?多大面積的宅基地又算“一宅”呢?有什麼標準和依據呢?其實很簡單,一户指的就是多少人在同一個户口本上,同一個户口本上的一家人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就是一户。由於歷史因素所致,每户的人數各有不同,一户可能是4人,也可能是8人,這個沒有一個標準。

另外,針對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標準,參考

《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相關

的知識點,我們不難發現,不同的宅基地面積都可以算一宅,比如

30平方米的能夠算一宅,200平米的宅基地也能算一宅。至於你家的宅基地究竟是多大面積,與當地在分地時執行的政策相關,有興趣的不妨查閲一下相關資料,瞭解當時分配宅基地的面積依據。


當然了,需要提醒廣大農民朋友的是,在下述這3種情況下,其實算不上是一户多宅。

①户口本上人數比較多,但宅基地的總使用面積依然屬於當地規定的範圍之內;

②合法繼承來的房子,其佔用的宅基地使用權,也不算一户多宅;

③家庭成員已經分户,無論是哪一户所享受的宅基地權益,都不能被惡意取消。

據悉,針對一户多宅違規問題的專項清查與整治工作已經在緊鑼密鼓的進行當中,希望存在

“一户多宅”問題的農民能夠及時認識到政策變化給自身所帶來的影響,國家既然已經下定決心要徹底解決土地違規使用與浪費的問題,那麼咱農民就應該積極配合,共同維護稀缺寶貴的土地資源,以享受更多的土地紅利!